大馬華裔女鋼琴老師申訴慘遭同事迷.奸.毆.打,過著一段痛不欲生的日子!!

ROCKET| 2017-06-25| 檢舉

(吉隆坡)華裔女鋼琴老師申訴,與她隸屬同一間音樂學院的吉他老師以「加料飲料」迷.奸她,再以短片威脅她成為其性.奴,過去半年內性.侵她十多次,甚至威逼她向同事或高利貸借錢,若不依就對她拳打腳踢,最近一次甚至以皮帶及藤鞭鞭打她至休克後,再將她丟棄在路旁。

全身布滿瘀青及鞭痕的受害者只能向路人求救,送往鄰近的診所治療。基於傷勢過於嚴重,左眼窩甚至被打至全黑,一直只是默默承受委屈及啞忍的她,最後勇敢向警方揭發同事的獸行。

 

半年遭性.侵十多次

周姓女受害者周五通過民主行動黨泗岩沬區國會議員林立迎召開記者會,聲淚俱下講述過去半年多的不堪經歷。

她是在去年5月跳槽至吉隆坡一間著名的音樂學院擔任全職鋼琴老師,並且認識了學院老闆的弟弟,也是該院的全職吉他老師「李X」。兩人一直都只是同事關係,直到8月某一天,「李X」突然請她喝飲料,不疑有詐的她從此陷入無底深潭。

 

 

 

 

 

喝加料開水全身無力

「喝過那瓶水後,我全身無力,他就把我帶到學院的休息室,然後強.暴我,我根本無力反抗。」

她聲稱,「李X」將性.侵的過程錄攝在手機里,作為威脅她的籌碼,強迫她成為其性.奴。

受害者說,「李X」每一次性.侵她,都會逼她喝下加料的開水,讓她無力反抗,她若拒絕,就會猛打其腹部,怕事的她根本不敢吭聲,只能任其擺布。

她說,「李X」每一次都會選在學院職員及學生較少的午後時間,在休息室的沙發上強.暴她,並且將手機放在沙發前的櫥柜上攝錄全程。

「除了逼我跟他發生關係,他還要我向公司預支薪水,或是跟同事借錢,再把這些錢交給他,每一次都是幾百到一千,短短的幾個月里,就已經給了他兩千多令吉。」

受害者指出,這段日子裡,「李X」甚至要她一起「演戲」,人前只是普通同事關係,人後不只要她當性.奴,還要當「手機簡訊情人」,24小時候命,隨時回復簡訊,否則會受到責怪。

被揭露獸行

揚言對付親友

周姓受害者聲稱,對她而言,以記者會形式告發「李X」,形同賭上了性命。

「他一直恐嚇我,還有我的朋友,說知道我住哪裡,如果告發他,我及家人,甚至幫過我的朋友就一定會有生命危險。我真的很害怕,他有靠山,我什麼都沒有,但就是因為我什麼都沒有,我才要說出來。」

曾接恐嚇簡訊電話

受害者是名失婚[少.婦],與前夫在兩年前離婚,年僅4歲及2歲的孩子目前由她一人照顧。

她說,在向警方揭露「李X」獸行後,她曾多次接到對方的恐嚇簡訊及電話,後者揚言要她「死了都不會有人知道」,甚至要對付她的家人及朋友。

可是,啞忍了半年多,她不想再忍了。她強調,相信自己絕對不是唯一的受害者,在音樂學院被侵犯的那段日子裡,她相信公司的書記都知道,因為有幾次,明明學生已經到了,但書記竟然沒有通知她,任由她在休息室里被「李X」擺布。

 

「聽其他同事說,學院裡有很多全職的女老師都做不久,很快就離職,我真的相信我不是唯一的受害者,希望她們在見報後,都勇敢地站出來,和我一起告發他。」

受害者也勸勉家長,若有安排孩子到音樂學院學習樂器,必須要關心孩子在學習期間與導師的互動,因為很多時候都是老師與學生一對一在課室里,她不希望有女學生跟她一樣受到傷害。

不確定是否懷孕

 

受害者說,她不確定「李X」在性.侵她期間是否有使用安全措施,她亦不曾避孕,以致在被送入院檢查時,她發現自己的孕測是陽性(懷孕),但在出院隔天,下體即流血不止。

目前,她仍不肯定自己是否真的懷孕,或已經懷孕卻流產。

她申訴,在入院驗身前,警方在她不清醒的情況下錄口供,導致第一份報案書內容有出入,警方當時僅以「李X」轎車的註冊地址斷定那裡就是案發地點。

 

「警方查到地址在雪州新古毛,所以要我從吉隆坡中央醫院再趕去新古毛協助調查,再轉到雙溪毛糯醫院作檢查,來來回回到家時已是隔天早上8時,正當我準備吃藥睡覺時,新古毛警局打電話告知已經逮捕嫌犯(李X),要我立刻去認人,但我太累了而要求延遲。」

她說,在下午1時睡醒來後,新古毛警局卻以嫌犯強調自己無罪,已經釋放對方。她之後再到斯里白沙羅警局重新報案,但警方向她表明在沒有足夠證據的情況下,很難將對方定罪。

 

稱有人撐腰

恐嚇勿報案

受害者指出,「李X」今年30歲,除了在學院任職吉他老師,偶爾也會接一些演奏邀約,而該學院是「李X」的哥哥所創辦,後者經常以其哥哥與政府高官關係友好作威脅,恐嚇她不准報案。

「他說他哥哥是名導演,認識很多名人,我就算向外人告發,也不會有人相信我的話。」

接恐嚇簡訊

她還說,她看過政府高官的妻子到過學院,與老闆娘交談甚歡。

她說,在離職後,有好幾次,她真的想跟老闆或老闆娘告發「李X」的惡行,但兩人都對她避而不見,電話也不接,即便她親自到學院要求見面,後者也以有會議而拒見,她只好放棄。

受害者也質疑,「李X」幕後似乎有人為他撐腰,甚至在她換了幾次電話號碼後,都有辦法取得資料及恐嚇她及友人。

她說,「李X」在事發後取走其手機,她在第一次報案時所留下的聯絡號碼其實是友人的手機,但「李X」竟然有辦法從警方那裡得到資料,再傳恐嚇簡訊給她。

她補充,在第二次報案時,將友人的手機交給警方作證據,並換了另一個新的號碼,結果「李X」也一樣有辦法取得有關號碼,繼續干擾她及友人,因為擔心被對付,她們只能不斷地換手機號碼。

逼辭職後要挾借阿窿

受害者聲稱,「李X」在去年11月逼她向公司提出辭呈,原以為終於可以擺脫魔掌,卻沒想到是另一個惡夢的開始,後者再以短片要挾她向地下錢莊借貸。

「他給我幾組地下錢莊的號碼,逼我去借錢,最後只成功向其中一組地下錢莊借到錢,名義上是借1400令吉,但實際只有700令吉,他很不滿意,又出手打我。」

逼謊報遭前夫毆打

失業後的她,根本無力償還高利貸,原本已經生活在短片的威淫下,還要被地下錢莊追債,她一度想過要自殺,但想到自己還有兩名年幼的孩子,她只能不斷哀求「李X」歸還短片。

她不時回到音樂學院,或在停車場等候「李X」,後者每一次都以「最後一次」作交換條件,繼續侵犯、虐.打她。有一次因為在她身上造成明顯瘀痕,「李X」要她向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局謊報是被前夫毆.打所致。

「他一再以短片威脅我,又說只要我願意做,就會歸還短片,我只好去馬華投訴,但對方以沒有證據為理由,沒有受理,只是建議我去報案。」

毒.打至休克「棄屍"路旁

受害者說,離職後,她仍然無法擺脫性.奴的厄運,「李X」知道她想要拿回短片,每一次都以短片為藉口騙她見面,逼她在車上為他口.交,再要她喝下「加料開水」再載她到陌生的屋子侵犯她。

她說,因為喝過「加料開水」後,她都會陷入半昏迷及無力的狀態,因此沒辦法記住「李X」到底載過她去哪裡,或在哪一間屋子侵犯她。

她披露,今年3月11日下午1時多,她為了向「李X」索回短片,再一次上了他的車及被強灌「加料開水」,迷迷糊糊中,她又被帶到一間屋子,在對方打算侵犯她時,她嘗試反抗,結果惹來一陣毒.打。

「他打我臉,踢我,還用皮帶及藤條鞭我,一直打一直打,打了好長的一段時間,我就暈了過去。他可能以為我死了,所以又把我抱上車,載我到住家附近後,就把我丟在路旁。」

受害者後來被路人發現,送往診所進行治療,但因為傷勢太嚴重,診所不敢受理而把她轉至吉隆坡中央醫院。

提醒女性遭性.侵勿啞忍

受害者希望自己的經歷可以提醒所有的女性,在遇到類似的情況千萬不要啞忍,一個人躲起來哭,以為明天一切就會過去,那只是自欺欺人。

「每一次,我都相信那是最後一次,結果都是騙人了,情況只有越來越惡劣,所以大家一定要有勇氣去面對這一切。」

林立迎聲稱,警方可以援引刑事法典326(嚴重致傷)條文及376(強.奸)條文調查「李X」。326條文的最高刑罰是坐牢20年及罰款,或另加鞭笞;376條文則是坐牢最低5年,或最高20年及鞭笞。

他說,他將向警方跟進調查結果。

另外,士拉央市議員游佳豪也勸告家長在送孩子到音樂學院、才藝班或補習中心時,一定要非常清楚學校師資,及關心孩子上課的情況。(光明日報)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545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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