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6月5日 20時27分 手指性侵華婦及搶劫傷人 30歲男子被控兩控狀

俊豪| 2017-06-05| 檢舉

手指性侵華婦及搶劫傷人 30歲男子被控兩控狀

社會 最後更新 2017年06月5日 20時27分

(詩巫5日訊)涉及用手指性侵及搶劫並致傷一名中年婦女的30歲男子,週一被控上地庭,案件定於6月20日進行審前案件管理。

30歲的被告羅斯利沐安,在詩巫地方法庭被控兩項控狀。

控狀指他在2月17日中午12時30分至12時50分,在蘭島丹章一工廠用手指性侵一名52歲的劉姓女子。

被告因此被控牴觸刑事法典377CA條文,以物體進行的性侵。在該條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處坐牢5年至30年,並可面對鞭刑。

另外,他也被控搶劫是受害者的手機及現金5000令吉。被告在搶劫是名女子時,還致傷了她。

在該條文下,觸犯者可被判處坐牢最高可達20年,並可加以罰款或鞭笞。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526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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