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女童遭教友[強.奸]成孕·父母及教會逼11歲女童嫁[強.奸]者
在美國佛羅里達州,一名女子在10歲時遭教友[強.奸],並因奸成孕誕下小孩。不過女孩的父母及教會為避免變成刑事案件,竟要求女兒以11歲之齡嫁給20歲的[強.奸]者,以避過當局調查。
(示意圖)
在美國佛羅里達州,一名女子在10歲時遭教友[強.奸],並因奸成孕誕下小孩。不過女孩的父母及教會為避免變成刑事案件,竟要求女兒以11歲之齡嫁給20歲的[強.奸]者,以避過當局調查,如今已長大的女子致力倡議美國禁止童婚。
「那是一段糟糕的人生」,來自美國佛羅里達州的詹森(Sherry Johnson)說。她稱,10歲時曾被當地教會的牧師及教友[強.奸]並懷孕,其後當地社福當局介入調查事件,詹森的家人及教會人員,要求詹森嫁給[強.奸]她的20歲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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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在佛羅里達州沒有最低的結婚年齡限制,詹森指出,當時自己並不知婚姻為何物,又說懷孕令她逼不得已停止學業,而當時僅10歲的她,已需要照顧自己的子女,生活十分困難。
詹森先後為丈夫誕下9名子女,待詹森長大成人後,結束了該段婚姻,現時投身於爭取美國禁止童婚的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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