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會員注意!教你EPF存款繳付醫藥費的方法

Christi ...| 2017-05-13| 檢舉

馬來西亞的公積金戶口有分為第一戶口也就是占了存款70%的戶口,和第二戶口占了存款30%的戶口。基本上,第一戶口的存款只能在55歲後才能提出,而第二戶口的存款可用作購買房子、教育費用和醫藥費用途。

當家人和會員本身身患重疾急需一筆費用繳付醫藥費或購買醫藥器材,會員可以申請提出公積金第二戶口的存款以應付急用。公積金局會視會員申請狀態而決定是否批准申請。公積金局有列出一份重疾清單供會員參考,只有清單中的重疾可以申請提款。

以下為使用公積金第二戶口存款來繳付醫藥費的詳情:

1. 目的

讓公積金會員可以提出第二戶口存款以繳付自身或家人醫藥費用或購買醫藥器材。

2. 申請資格

(i)大馬公民

(ii)非大馬公民(定居、在1998年之前成為大馬公積金會員)

(iii)年齡沒有超過55歲

(iv)第二戶口還有存款

3. 提款資格

(i)家人醫藥包括:配偶、孩子、領養孩子、父母、兄弟姐妹

(ii)公積金承認的緊急醫藥費用

(iii)擁有醫藥費/器材證明書

(iv)會員可以和其他會員共同承擔相關醫藥費

(v)會員可以決定提款數額

(vi)以下情況下將不被批准:僱主已承擔所有醫藥費、不受公積金承認的醫藥費用

4. 提款數額

(i)第二戶口全部存款或實際醫藥費用

(ii)若僱主承擔部分醫藥費,會員只可提出剩餘的醫藥費數額

5. 申請所需證件

(i)KWSP 9D表格

(ii)會員身份證正副本

(iii)銀行存摺或statement影印本

(iv)醫藥證明書

(vi)病患身份證副本

6. 申請方法

(i)攜帶相關證件到附近KWSP處理

(ii)郵寄相關證件和表格到KWSP處

7. 更多詳情

(i)親臨附近KWSP辦公室

(ii)Tel: 03-8922 6000

(iii)上網服務平台 http://enquiry.kwsp.gov.my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502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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