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火熱追擊】1MDB與IPIC所謂的和解,代表著一馬公司的徹底失敗,馬來西亞納稅人需要花420億令吉拯救!
民主行動黨爆料天王潘儉偉表示,大馬城售股交易告吹丶Edra Energy虧本賣出,以及一馬公司(1MDB)──國際石油投資有限公司(IPIC)所謂達致「和解」,其實都標誌著一馬公司「合理化計劃」徹底失敗,並造成納稅人將需花費高達420億令吉進行拯救。
雖然首相在2016年元旦宣布的整個一馬公司「合理化計劃」已經「完成」,惟隨著最新的進展,該計劃的「面紗」已徹底被揭開,即以74億1千萬令吉出售大馬城60%股權的計劃已經崩潰。
馬來西亞政府連同其全債務纏身的全資子公司即一馬公司,已經開始上述計劃以減輕其堆積如山的債務,而其債務的最高峰時期共達到逾500億令吉。
合理化計劃是從出售一馬公司全資擁有的子公司即Edra 能源有限公司開始,該公司持有一馬公司的所有能源資產。Edra 能源曾以121億令吉收購發電廠。此外,大馬政府隨後延長了上述發電廠的特許經營權期限,以及把多間新的發電廠特許經營權授予一馬公司。
然而,儘管是全球公開招標,但一馬公司只能獲得98億3千萬令吉的最佳競標價格,這導致它直接蒙受了22億7千萬令吉的虧損。有關虧損尚未包括進行上述收購行動時向金融借貸資金的利息成本,因此在那段期間,其損失超過30億令吉。
更糟的是,上述出售Edra 能源的收益,並沒有達到償還在2012年收購發電時發行籌措價值35億美元的債券。
職是之故,在最近宣布與IPIC達致的「和解」協議中,基於已擔保了這35億美元的債券,因此,財政部已同意承擔這35億美元債券的責任並減輕IPIC負擔的義務。
這對馬來西亞人民而言是震驚的,因為一馬公司和財政部曾堅持認為,一馬公司在2012年和2014年期間,曾繳付35億1千萬美元給IPIC和/或其子公司。
因此,「和解協議」的結果是,一馬公司借貸35億美元來收購上述發電廠,但馬來西亞人民卻必須掏出70億1千萬美元來償還這筆借貸。有關發電廠也已經轉售,但出售所得卻沒有用來解決這35億美元債券的債務。
目前,隨著建議脫售大馬城60%股權給以依斯干達海濱為首的財團告吹,整個由阿魯爾甘達架構,以及被首相和內閣讚譽的整個「合理化」計劃的「面紗」已徹底被揭開。
合理化計劃的失敗對民眾帶來的困苦是令人吃驚的。由於一馬公司在其帳目內根本沒有任何實質的有形資產或現金,這致使馬來西亞的納稅人將被迫繳還一馬公大部份尚未償還的債務,這包括:
(i)聯邦政府在2009年擔保發行為期30年的50億令吉債券;
(ii)在2012年發行為期10年的35億美元債券,目前由財政部有限公司擔保;
(iii)在2013年獲得財政部長拿督斯里納吉發出一封「支持信」而發行為期10年的30億美元債券;
(iv)由財政部有限公司擔保,在2015年向IPIC借貸的12億3千萬美元;
(v)由聯邦政府擔保,在2010年向社險機構借貸8億令吉;以及
(vi)已由財政部承擔,在20013年發行的24億令吉伊斯蘭債券。
以上所述的總款項分別為82億令吉和77億3千萬美元,或所有款額的總和已達到417億令吉!
當我在昨天公開呼籲一馬公司總裁兼首席執行員阿魯爾甘達辭職或被解僱同時,其實,這也是首相拿督斯斯里納吉最終所必須承擔的責任。
根據一馬公司的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內所闡明的,納吉在一馬公司不只是進行最終決策的官員,在沒有獲得馬來西亞政府的拯救的情況下,納吉對解決上述醜聞作出的承諾已經是無疾而終(irredeemably)。
此外,美國司法部揭露的銀行文件已顯示,納吉在大馬的私人銀行戶頭接收了源自一馬公司的7億3千100萬美元,而納吉從未否認美國司法的指控,以及堅決拒絕向國會及全馬人民提供任何解釋。
鑒於納吉鐵腕掌控(iron-grip control)巫統和國陣,甚至是國家的法律丶執法和檢察機構,現在是交由馬來西亞人民在來屆大選作出「解僱」(sack)首相的決定,以確保納吉造成馬來西亞史上出現單一最大的金融醜聞付出代價。
以上為民主行動黨全國宣傳秘書兼八打靈再也北區國會議員 潘儉偉5-5-2017(星期五)于吉隆坡發表文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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