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假網購、真強姦!經營網絡美容產品生意的巫裔女子,親自交貨給男顧客時,遭後者以刀威脅脫下褲子強姦及拍下短片。事後,受害者報警約7小時後,與警方設下圈套,得以逮捕嫌犯查辦。
受害者是來自珠寶的25歲巫裔女子,晚上9時30分接獲一組不認識的電話號碼,向其訂購化妝品,並約定隔天在孟加蘭某油站交易。男顧客(22歲)在與女子會面,自稱是保安員,由於要先返回其工作地點換班,要求女子尾隨他,至小西湖附近的公園後等候。不疑有他的女子,便在車內滿懷期待的以為可完成此交易,但男子折返該處後,要求女子尾隨他至叢林及下車,唯女子覺得事有蹊蹺,拒絕下車。
男子過後指說要交錢給她,欲完成交易心切的女子,便開啟車門,男子馬上亮刀威脅隨他到污水處理處的空房,並指示女子脫褲,驚慌失措的女子唯有就範。禽獸不如的男子還一邊強姦女子、一邊拍下短片,女子事發後向警方報案。警方接獲投報後,要求女受害者今晨3時許約嫌犯會面,赴約的嫌犯眼見警察要逮捕他時,趕緊逃走但不果,束手就擒。
不管是強迫還是自願發生關係,只要受害者是16歲以下就是犯法,將對方提控上庭。另一方面,她也透露,警方每年接獲數千宗強姦案投報,實際上有60%受害者是自願與男伴發生性關係,只是東窗事發後報案佯稱被奸。「根據刑事法典第375(強姦)條文,強姦的意思是非自願或被迫發生性行為,有的女生和男友發生關係後被家人揭發,只好報案自保。」「還有一些情況是家人強迫女生報案,自稱被強姦,以對付女生的男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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