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賣83克海洛因,大馬男子被判死刑!新加坡:沒得商量,絞刑伺候!

鍾江隆| 2017-04-26| 檢舉

兩名被判死刑的毒販,在最後緊急上訴被駁回後,今天(18日)在樟宜監獄被正法。

他們分別是31歲的馬來西亞人蒂凡南·蘇巴瑪廉,以及38歲的奈及利亞人史蒂芬·歐比赫。

蘇巴瑪廉前年7月被判販賣83.36克海洛因的罪名成立,被判處死刑。

史蒂芬.歐比赫則是在2008年被判販賣2.6公斤大麻的罪名成立,被處於死刑。

兩人的上訴都被駁回,其中蘇巴瑪廉也曾請求總統特赦,但也被駁回。

在2012年7月之前,新加坡的法律規定,不管你是有意攜帶還是被別人欺騙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攜帶的,被查出都是死刑。刑法方式:絞刑。

因為這條法律的制定和實施,使新加坡從92年到08年,有420人因[毒·品]走私而被新加坡執法機關執行了死刑。從而也倍受國際社會的非議和譴責。

2012年7月之後新的法律實施,免除部分販毒人的死刑,一是僅運毒,沒有供應或販賣[毒·品];二是犯人必須給予中央肅毒局實質而有效的合作,又或他因為有智力缺陷而無法明白罪行的嚴重性。

符合條件,法官可酌情判處犯人死刑或判終身監禁外加鞭刑。

新加坡是全世界死刑執行率最高的國家,每百萬人的年度處決比率高達13%左右,領先第二名10+個百分點。

大赦國際組織稱,自1991年起,已有約400人被新加坡政府判處死刑,其中大多數都是毒販。人權組織稱,這讓新加坡成為人均死刑率最高的國家。

但嚴酷的法律還無法制止一些癮君子去[吸·毒]。「這和進行沒有保護的【性.行.為】一樣。你這麼做,因為它讓你感覺更好。但如果因此被捕,那就是最糟的快感了。」一位新加坡匿名富家學生說。

緝毒、禁毒、戒毒是一個世界性的課題,新加坡政府打擊[毒·品]的法律如此嚴厲,還阻擋不住那些視[毒·品]為尤物的癮君子們,可見緝毒之路漫漫而修遠。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486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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