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心病狂逆子姦親娘 受害母庭內一言不發

2017年4月21日

被告被押離法庭時,低頭迴避鏡頭。

震驚一時的太平「兒姦母案」,由於主控官未能及時準備足夠的呈堂文件,因此案件今日押後過堂

推事庭庭主莫哈末沙比里案訂下個月22日讓案件再度過堂。

被告莫哈末利端依斯邁,21歲,為甘文丁一家輪胎廠廠工,居住甘文丁,上有1兄,下有2名弟弟及1名妹妹,排行第2。

他於上個月15日在強姦罪名下,被正式提控上太平推事庭,獲准以 8000令吉保外侯審,案訂本月22日過堂。

控狀指被告在2017年3月8日晚上約7時,在住家即太平甘文丁甘榜古尼亞擴建區民宅,強姦其母親即查瑪麗雅(49歲),由於是母子關係,為法律、宗教及習俗不容,因此牴觸刑事法典376(3)條文。

一旦罪成,有關刑罰為強制性坐牢至少8年,最多30年,同時鞭笞。

此案主控官為賽菲雅敦,被告義務律師為卡旦。

被告的母親及胞兄今日同樣現身法庭,胞兄峇都(22歲)向律師瞭解情況,母親在庭內則保持沉默。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48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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