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巫統國會議員:受害者嫁給 "強姦犯" 沒問題 ! 】大力分享出去, 讓他紅 !

Elaine ...| 2017-04-05| 檢舉

巫統國會議員:受害者人生不太蒼涼, 嫁給強姦犯沒問題!

沙布丁(檔案照)

(吉隆坡4日訊)政府提呈2017年兒童性罪案法案,目的是希望能更全面保護受害孩童,但另一邊廂卻有巫統國會議員認為,強姦案受害者嫁給強姦犯沒什麼問題,還聲稱受害者若這麼做,她的人生也不至於會太蒼涼。

巫統打昔牛汝莪區國會議員拿督沙布丁今日參與2017年兒童性罪案法案辯論時指出,一些9歲的小女孩其實身心靈都已成熟,隨時可以嫁人。

他說,一些12歲至15歲的女生,樣子卻長得像是18歲少女,因此不能憑外表就斷定女孩的真實年齡。

「有些女生很早發育,他們如果要結婚似乎沒問題,讓強姦案受害者嫁給強姦犯可能是解決一些社會問題的方法。」

沙布丁也是伊斯蘭法庭前法官,他認為,社會大眾應該給強姦犯和受害者一個重過新生活的機會,兩者結婚或許就可展開新人生。

他這番話卻引起在野議員尤其是女性議員群起炮轟,斥責沙布丁沒有顧及受害者的感受,也是在侮辱女性。

誠信黨哥打拉惹區國會議員西蒂瑪麗亞說,受害者貞潔被玷污已經讓他們飽受身心靈折磨,心裡也極度痛恨強姦犯,若要她們嫁給強姦自己的人更是不可能。

行動黨古來區國會議員張念群則說,要受害者嫁給強姦犯根本不能解決沙布丁所說的「社會問題」,反而還會讓受害者受更多傷害。

沙布丁隨後反駁說,根據他以往在伊斯蘭法庭審案的經驗,不是所有受害者嫁給強姦犯最後都是離婚收場,當中也是有成功例子。

他說,一些受害者嫁給強姦犯後甚至比被遺棄更安全,希望外界不要帶有色眼鏡看待強姦犯,認為他們這一輩子都是壞人。

連阿都拉曼達蘭也看不過眼, 斥沙布丁言論「令人厭惡」!

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阿都拉曼達蘭(檔案照)

巫統打昔牛汝莪區國會議員拿督沙布丁發表「受害者嫁給強姦犯」言論引起公憤,就連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阿都拉曼達蘭也看不過眼,直斥沙布丁此番言論「令人厭惡」(abhorrent)!

阿都拉曼達蘭也是巫統哥打毛律區國會議員,他今晚發文告強調,每一名孩童都有生活、追逐夢想和享受童年的權利,家長有責任教育和給孩子一個美好的童年,政府更是有義務立法保護這些國家未來的棟樑。

他說,政府立法是要保護尤其是未成年孩子們,刑事法典第375(g)條文更闡明,和年齡16歲以下的少女發生性行為,不論對方願意與否,都屬強姦。

「在21世紀文明社會中,竟然有人建議強姦案受害者嫁給強姦犯,這種言論讓人感到十分震驚,也遺憾為什麼會有人說出這種話。」

「受害者嫁強姦犯沒問題」言論, 納西爾也看不下去 !

巫統打昔牛汝莪區國會議員拿督沙布丁周二參與2017年兒童性罪案法案國會辯論時,語出驚人,建議9至12歲的兒童若被強姦,受害者嫁給強姦犯是沒問題,引起朝野議員炮轟。

首相胞弟拿督斯里納西爾也在instagram說:「不,這是不行的,他們不能這樣。」

強姦犯可娶受害者言論犯眾怒! 柔王后怒問沙布丁:你會讓強姦犯娶你的女兒嗎?

巫統打昔汝莪區國會議員沙布丁日前在國會語出驚人表示,強姦受害者與強姦犯結婚沒有任何問題,並指有些9歲女童在「生理和精神上」已經適合結婚。沙不丁的驚人言論引發眾怒,眾多政治人物皆公開批評他。

首相署部長阿都拉曼達蘭批評他:「到了21世紀還發出這種建議是非常可惡的!」

馬華伊斯蘭政策及專案組主任則直批他:「病態,白痴!」,他也在貼文標籤「#腦袋裝草裝水永遠敵不過腦袋有問題的人」。

首相胞弟即土著聯昌集團主席拿督斯里納西爾也在Instagram轉載沙布丁的新聞,並留言說:「這不對!他們不能這樣做(指讓強姦犯娶受害者)!」

而沙布丁的言論同樣也惹怒了柔王后拉惹查麗蘇菲雅,直接反問沙不丁:「如果你有女兒,你會讓強姦犯娶你的女兒嗎?你會讓強姦犯成為你的女婿嗎?」

另外,星洲臉書在上載這則新聞後也獲得大批網民的留言,許多網民痛批他「有病,白痴!」,也有網民直言:「這是大馬人民的恥辱!」

沙布丁言論惹議 ! 社媒馬來用戶:頭腦還在嗎?

巫統打昔汝莪區國會議員沙布丁4日在國會下議院辯論時發表 "受害者跟強姦犯結婚沒問題" 及 "9歲女童已適合結婚" 的言論,經過媒體報道後引起各界譁然。不過截至今早,一些馬來報或新聞網站卻未見有相關報道。

沙布丁4日在國會下議院辯論時發表 "受害者跟強姦犯結婚沒問題" 及 "9歲女童已適合結婚" 的言論。

儘管馬來報《前鋒報》和《每日新聞》都沒有刊登有關新聞,不過由於事件在社交媒體廣為流傳,因此引起一些馬來用戶的關注。

有馬來用戶在社媒留言表示,為我國有這樣的國會議員感到丟臉。

網民Ghazi Johar留言:受害者的心理創傷該怎辦?如果是他(沙布丁)的妻子遭殃,他會如何看待?他一定是為了不讓自己受到法律制裁而提出這樣的言論。

網民Khairul Ammar留言:(沙布丁)該去醫院檢查頭腦還在嗎?那些強姦犯是不是有錢人?為國家有這樣的議員感到丟臉。

網民Mohd Tajuddin留言:看來曾經有巫統成員犯過強姦罪,所以(沙布丁)提出這項建議。這是最方便的方法來娶到年輕妻子。看他們的臉就知道是強姦犯。

不過,在一片批評聲浪中,也有少數網民發表了不同的看法。

網民Izwan Zafran留言:我想他是想要表達,如果一個未成年少年和少女通姦可以通婚而不屬於所謂的強姦。我看過很多臉書評論都希望兩個通姦的未成年通婚會更好。所以他的意思不是隨意強姦,或許有其他意思也不一定。

網民Iswan Ismail留言:未成年孩子通姦和強姦是兩件不一樣的事件,不能相提並論。與未成年通婚還是需要監護人同意書,所以這起事件還是有很多外來因素需要被理解。

沙布丁曾任伊斯蘭法庭法官。他4日在國會下議院辯論2017年性侵兒童罪行法案,反駁反對黨議員建議法案加入童婚罪行條文時說,一些12和15歲的女孩看起來比實際年齡大,他們的身體像18歲的女人。

他說,一些女孩在年僅9歲就進入青春期,並在 "生理和精神上" 準備好結婚。因此,他認為,童婚不是不可能的,並指強姦受害者與強姦犯結婚沒有什麼不對。

曾經受害者, 吁挺兒童性罪案! 法麗莎:強姦我的男人, 還逍遙法外 !

麗莎(30歲)

15歲那年,我被一名年約30歲的男子性誘拐及強姦,但對方未因此被控上庭。

我以為他是我男朋友,我當時還年輕,思想尚未成熟,他卻乘機這麼做。他對一名少女作出強姦罪行,卻無需坐牢。

我支持2017年兒童性罪案法案,希望你們也支持!

曾經受害者, 吁挺兒童性罪案! 法雅詩敏:女兒至今不敢去上學 !

雅詩敏(33歲)

女兒去年6月遭集體強姦至今,仍不敢去學校上學。

我們沒有充足證據證明女兒被他們強姦,當我帶著女兒去報警時,警察對待她的態度,如同她是罪犯。

事實上,那群男人才應該被當成罪犯,他們卻可若無其事走在街上。

我支持2017年兒童性罪案法案,希望你們也支持!

曾經受害者, 吁挺兒童性罪案法! 莎拉:至今仍不敢生兒育女 !

莎拉(25歲)

我一直覺得(遭性虐待)是我的錯,沒有法律告訴我,我是無辜的。

我在本應是無憂的5歲童年,遭親人性虐待長達9年,心靈留下不可磨滅的傷痛。時至今日,我仍難忘童年夢魘,甚至不敢生兒育女,擔心日後他們不幸面對與我一樣的經歷。

除了少數摯友和男友,我未對任何人提及此事。

我支持2017年兒童性罪案法案,希望你們也支持!

勁爆新聞!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466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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