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4月1日交通新條例:車上必須要有這樣東西 ,要不然 就中Saman了 !!!

阿里妹妹| 2017-03-31| 檢舉

最新政策:

全國高速公路,從4月1日號開始查車上的滅火器,三腳架,如果沒有,扣12分。

明天開始,全國全市所有攝像頭開始抓拍安全帶!

包括副駕駛位,駕駛員抽菸,打電話,請互相轉告!

新交規2017年4月1日實施

1、闖紅燈。記6分,罰200元。

2 、酒駕,記12分,5年內不得再考取駕照。

3 、不系安全帶,記3分,罰200元。

4 、副駕駛不系安全帶,記1分,罰50元。

5 、行駛中撥打手機,記3分,罰200元。

6 、行駛中抽菸,記1分,罰200元。

7 、有意遮擋車牌,記12分,頂額處罰。

8 、超速行駛,記6分。

9 、副駕駛有不滿14周歲乘坐的,記6分,罰300元。

發給有車一族,友情提示:2017年4月1日正式實行!

轉告你身邊的朋友,千萬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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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462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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