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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少年騎士被撞死案 女被告:我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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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8日 8少年騎士被撞死
(新山28日訊)「8少年騎士被撞死」案;涉嫌撞死8名在大道騎改裝腳車的少年,女司機今日被控危險駕駛,面對2年至10年監禁及罰款5000令吉至2萬令吉的刑罰,駕照與護照也被扣押至案件了結!
22歲的華裔女司機面貌今天首度曝光,她今早在警察帶領下,抵步新山交通法庭面控;她對被控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的控狀,否認有罪。
法庭允許女被告沈可婷(譯音,銷售員)由一名擔保人,以1萬令吉保釋金保外,但護照和駕駛執照暫被沒收,直至案件了結。
女被告今早8時45分抵達新山法庭時,戴著口罩,穿著藍色上衣與紅色外套,雙手也未被扣上手銬;她冷靜地從降梯步出到3樓的新山交通法庭。
女被告被控於2月18日凌晨約3時20分,在新山內環公路駕駛轎車危險駕駛,導致8人死亡。
獲准保釋
死者為莫哈末阿茲烈(14歲)、莫哈末沙魯(14歲)、莫哈末菲道斯(16歲)、法巫占(13歲)、莫哈末阿茲哈(16歲)、莫哈末哈利德(14時)、莫哈末沙魯尼占(14歲),以及哈察(16歲)。
女被告牴觸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1(1)條文(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成可被判監禁最少2年至不超過10年,以及罰款至少5000令吉至不超過2萬令吉。
涉案者駕駛執照被吊銷不超過3年;若二度罪成,駕駛執照則被吊銷10年。
女被告在華裔翻譯員宣讀控狀後,搖頭不認罪。女推事羅斯麗娜聽取代表律師與控方陳詞,批准女被告由一名擔保人以1萬令吉保釋金保外,須交出護照、駕駛執照暫被沒收直至案件了結。
隨後女被告被扣上手銬帶至扣留室,繳付保釋金離開。
22歲華裔女司機當時取道新山內環公路返回士姑來皇后花園住家途中,在靠近馬末尼亞穆斯林墳場處,撞向一批正在大道上騎著改裝腳車巫裔少年,造成8少年死亡。
被告淡定沉穩
大批記者在新山法庭守候多時,當女被告坐著警車抵達時,獨自被帶往法庭,身邊並無親友陪同。
據悉,女被告父親也有出現在庭內,身旁也有數名親友陪同。
另外,女被告當抵達法庭時,雖戴上口罩,不時將連帽外套遮掩頭部,避免讓樣貌曝光,但看得出眼神淡定沉穩,當步入升降梯前,眼神一度望向大批媒體群與照相機鎂光燈。
當女被告被帶往庭內時,脫下口罩,獨自坐在犯人欗等待案件開審,其間並無環顧四周查看親友是否在場,當聽聞準以保釋金保外後,離開法庭時也面無表情。
另外,女被告代表律師建議保釋金定為1萬令吉,但主控官柔州檢察署主任羅斯蘭曾認為此案涉及到公眾利益,建議保釋金改為1萬5000令吉,但沒有被推事接納,推事最終允許女被告以1萬令吉保外候審。
月入2000非拿督女
女被告代表律師費扎爾說,在社交媒體上,許多人指女被告是有錢人之女,以及其父親是拿督級人物,其實女被告只是一名駕駛普通轎車的普通人。
當費扎爾在庭上為女被告求情時,提及社交媒體對女被告的背景揣測,女推事羅斯麗娜感到震驚說「真的嗎?」,並表示從未聽聞過。
費扎爾也說,雖然社交媒體對女被告做出抨擊與指責,但與此案無關,不應納入此案審判的考量中。
「女被告從小就住在屬於排屋的住宅內,就讀國中,從事工作收入僅2000令吉月薪,有資格申請法律援助。」
他說,在女被告與律師共同建議下,希望將保釋金最高額的2萬令吉,降至1萬令吉,並願意交出護照與駕駛執照,以保證她配合此案的審訊過程。
此案訂於4月13日過堂。
律師:被告已覺悟
女被告代表律師費扎爾說,女被告已在此事上覺悟(tersedar),並指女被告一早被判監禁,恐受其他罪犯影響。
他在求情時說,許多家庭已因此事受影響,女被告的家庭也受影響。女被告自己也覺悟到,許多家庭在此事件上已受到影響。
「在公正原則下,我們需考量的不只是此案死者們的家屬,也應該包括女被告的家屬。」
費扎爾也提及女被告共有4名兄弟姐妹,皆單身,保釋金太高會令女被告家庭經濟備感壓力。
他在求情時也說,如果女被告最終坐牢,其家庭收入會受影響,女被告也容易在監獄裡與犯人接觸。
代表律師透露,女被告雖聽得懂國語,但為了讓女被告更清楚了解控狀,所以安排翻譯員。女被告另一名代表律師為柏斯達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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