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駕車人士必讀」網民留言更精彩請看以下報道…大馬警方已成吸血鬼?全國交警主任阿希爾高級助理總監表明,300令吉的交通罰單數額已不足以阻嚇民眾改變駕駛態度,因此他也贊同提高罰款數額。他對《馬來西亞前鋒報》說,「安全行動8」開跑10天,警方共發出14萬張罰單,這證明民眾根本不因接獲罰單需繳交300令吉罰款而有所顧忌。「警方認為許多民眾對於掏出300令吉來繳交罰款根本不是問題,因此才會冥頑不靈。」他也強調,提高罰單數額的上限並非為了增加公路使用者的負擔,而是要教育他們在公路上行駛時要保持謹慎以及不觸犯交通法令。
全國總警長丹斯裡卡立早前曾說,由於車禍率居高不下,警方考慮在下一次安全行動中,可能會提高交通罰款數額,以嚴懲交通違規者,迫使他們改變駕駛態度。消聯促重審教車方式不過,大馬消費人聯合會(FOMCA)主席莫哈末尤索夫認為,現在的經濟情況提升罰單數額是非常不恰當的。他說,警方應加強對駕駛人士的教育,以讓他們遵守交通規則。「警方應先進行研究,以確保提高罰單數額對降低車禍率有所幫助,畢竟並非所有車禍都因駕駛人士的態度所引發,在一些案件中道路的狀況以及天氣也是引發車禍的原因。」他建議政府應重新審視駕駛學院的教車方式,從根本上解決駕駛人士對道路安全的重視,確保他們能夠文明開車,在路上行駛時多一點耐心以及懂得互相禮讓。
學者:速落實扣分制犯罪心理學學者沙胡認為提升罰單數額上限並非解決車禍的良方,反建議加速落實交通安全扣分制度(Sistem Kejara)。他認為,車禍是因一些駕駛人士不願遵守交通規則引發,因此提高罰單罰款額並無法改變這些駕駛人士的態度。「扣分制度一旦落實,多次接獲罰單的交通違規者將因分數被扣光而遭遇駕照被吊銷的窘境,從而可讓駕駛人士在路上行駛時更加謹慎。」他也建議大馬仿效新加坡的經驗,改善執法的措施。扣分制度是於1997年推出,每名駕駛人士將有15分,並按所觸犯的交通規則而扣除分數,分數一旦扣完,將會被禁止駕駛最多6個月,再犯則會被禁止駕駛不超過12個月。在5年內3度讓分數全部扣完的駕駛人士,其執照將被吊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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