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人注意!4月1日起,這3個行業將實施新措施!如果不這樣做,最高罰萬元監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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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訊)2001年人力資源發展有限公司法令延伸涵蓋層面,從4月1日起,製造業及採礦和採石業與服務業劃一 ,
只要聘傭10名或以上的本地員工,就必須註冊及繳納1%的人力資源發展基金(HRDF),
而施加於製造業及採礦和採石業的250萬令吉繳足資本需求,則獲得廢除。
製造業、服務業及採礦及採石業下的次領域也受修正法令影響,僱傭10名或以上本地員工的僱主,
從4月1日開始,也必須向人力資源發展基金註冊。
製造業下的23個次領域包括電器及電子、金屬產品、礦物產品、食品及飲品、運輸設備、塑膠產品等,
服務業有38個次領域,包括酒店、航空、旅行社(國內)、通訊、船務、廣告等,採礦及採石業只有兩個次領域,
即石油及天然氣開採及礦物和石材開採。
人力資源發展基金總執行長 拿督CM維納斯華蘭
違例最高罰萬元監一年
根據人力資源發展基金官網,未修法前,服務業(除了霸級市場、超市與百貨公司只有員工人數達50人或以上的才需繳交),
其他21個指定服務業的公司或僱主只要聘用10名或以上的本地員工,就要註冊及繳納基金,
而本地員工人數達50名或以上的製造業及採礦和採石業,才需要向人力資源發展基金註冊。
從4月1日開始,在這些領域僱傭10名或以上本地員工的僱主,若沒有向人力資源發展基金註冊,為雇員繳納總月薪1%的基金,
可被罰款最高1萬令吉或最高坐牢一年,或兩者兼施。
惟聘用5至9名本地雇員的相關行業僱主,則可以選擇是否要向人力資源發展基金註冊;若僱主有意註冊,
則需為雇員繳納總月薪0.5%的基金。
一直以來,只有製造業及採礦和採石業設有施加繳足資本標準,服務業不受此影響。
採礦及採石業的繳足資本標準廢除。
盼熟練員工增至35%
人力資源發展基金總執行長拿督CM維納斯華蘭對《南洋商報》說,擴大法令涵蓋面,
是為了發展國家人力資本及把原有31%熟練員工比重,邁向2020年之際達到35%。
他說,相關修正事項已在今年3月頒布,生效日為今年4月1日。
CM維納斯華蘭說,修法是為了統一上述擁有10名本地員工的行業繳納人力資源發展基金做法,
以及廢除製造業和採礦及採石業的繳足資本標準。
財援人數須提高58%
他指出,修正2001年人力資源發展公司法令,源自政府在第十一馬來西亞計劃下「改善監管和更廣泛的基金援助」
原則所託,法令延伸至涵蓋更多的次領域,從而將2014年177萬名有資格獲得人力資源發展有限公司財政援助的人數提高58%,
至2020年的280萬人。」
CM維納斯華蘭說:「國家要成為高收入經濟體,其中一個關鍵因素是必須擁有足以吸引、發展及留住最好人才的高效率勞動力市場,
所需要的技能及人才短缺,將打擊國家轉型為知識性和創新為基礎的高收入國家的目標。
「我國目前總勞動力市場,只有31%員工受僱從事高技術工作,顯示主要勞動力為低水平教育程度,因此迫切提升現有勞動力的技能,
使經濟向價值鏈轉移。
「政府放眼邁入2020年,35%本地員工轉向高技能工作,所以我們通過人力資源發展公司法令來促進這方面的發展。」
高技能課程發展本地勞力
維納斯華蘭說,人力資源發展基金通過推出高技能訓練證書課程,來協助政府發展本地能幹的勞動力。
他說,通過人力資源發展公司法令向國內僱主徵收人力資源發展基金後,反過來,僱主領取與所繳納的人力發展基金相等的財政援助,
為本地員工提供所需的訓練。
更多有關人力資源發展基金可登陸 www.hrdf.com.my 或免收費電話 1800-88-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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