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皮條客被庭警帶上法庭面控,後右2為凱魯阿祖安。
凱魯阿祖安(右)及莫尤丁阿末在休庭後,被庭警押離法庭時,皆以手掩面,避開攝影鏡頭。
2大學生兼職當皮條客 兩週內總共被控80宗罪
(本報葉麗儀攝)
(八打靈再也17日訊)2名巫裔大學生因透過微信為5名未成年少女的賣淫活動拉皮條,上週三在吉隆坡地庭面對57項控狀,今日在八打靈再也地庭再追加23項罪狀,2人共面對80項控狀,但他們皆否認有罪。
地庭法官莫哈末莫扎尼接受主控官建議,維持上週地庭不允許2名被告保外候審,並擇定此案於4月18日過堂。
首被告凱魯阿祖安(28歲,醫學系畢業生)共面對14項控狀;次被告莫尤丁阿末(23歲,石油與天然氣文憑畢業生)共面對9項控狀。
根據了解,他們經營的賣淫生意,每次收費介於300令吉至400令吉,90%皆是年輕貌美的巫裔少女,也包括印尼人。
9項控狀皆指2名被告,於2015年5月至2017年1月期間,在雙威金字塔酒店、雙威西樓酒店及梳邦帝盛君豪酒店內,依靠女子賣淫活動為生,因而牴觸刑事法典第372A(1)條文。
14項控狀皆指2名被告,在相同時間及地點,為5名少女賣淫活動充當中間人,因而牴觸刑事法典第372(1)(f)條文,並在刑事法典第34條文下同讀。
他們一旦罪成,可面對最高15年監禁,並另加罰款或鞭笞。
另外,凱魯阿祖安上週在吉隆坡地庭被控於2016年7月29日,在蕉賴皇后鎮一帶強姦一名14歲未成年少女,因而牴觸刑事法典376條文;若罪成,可被判監禁不少過5年但不超過20年及鞭笞。
此案主控官為莫哈末阿巴扎菲副檢察司;2名被告無聘請代表律師。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45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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