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下議院即將在下周一復會,伊斯蘭黨主席兼馬江區國會議員拿督斯里哈迪阿旺提呈的1965伊斯蘭法庭(刑事權限)修正法案(355法令)私人動議已列入國會議程表內。
哈迪原有的動議,只是要求修改355號法令,提高伊斯蘭法庭的判刑限制,有權判處死刑外的任何刑罰。這項動議的修改,並沒有觸及刑罰的技術性問題,讓伊斯蘭法庭有無限的想像空間,包括判決斷肢法等殘酷刑罰。
直到上一季國會,哈迪於去年11月24日在國會要求修改動議內容,要求為伊斯蘭法庭設下刑罰權限,包括明文規定罰款、監禁和鞭刑的刑罰,闡明伊斯蘭法庭最高刑罰權限為30年監禁、10萬令吉罰款及100下伊斯蘭鞭刑。

這比原有的動議所建議的刑罰範圍較明確與收小,並已獲得國會議長班迪卡批准。
不過,哈迪當時要求展延至下一季國會,再說明這項動議,因此當時國會並沒辯論並通過動議。
但是,根據國會3月7日議程表資料顯示,哈迪的私人法案是排在政府事務之後的第7位,動議內容跟去年11月一樣,未有修改。
換句話說,哈迪提呈上這一次國會的動議版本,不是上一次修改的2.0版本,而是原始的1.0版本,依然是要求提高伊斯蘭法庭的判刑限制,有權判處死刑外的任何刑罰。
也就是說,兜兜轉轉一番之後,哈迪又把更極端,連回教徒也不驚怕的版本重新上繳。
這到底是技術上的提呈錯誤,還是故意為之?
眾所周知,巫統就是要利用伊斯蘭刑事法玩弄宗教政治,操弄族群情緒,撕裂反對黨聯盟。
巫統根本沒有誠意落實伊斯蘭黨的伊斯蘭議程。如果哈迪阿旺提呈的是2.0版本,也許巫統會假假放行,一家便宜兩家著,各自可以向支持者交代。
然而,伊斯蘭黨玩到那麼大,就連巫統也嚇壞了,畢竟巫統的政客並不是真心誠意要落實伊斯蘭法案。
雖然首相納吉已承諾政府會接手哈迪的355修正法案,但根據3月7日的國會議程表,尚未見政府的相關修正法案。
馬華、民政黨、國大黨和沙巴/砂拉越的國陣部長肯定都意識到哈迪阿旺有關馬來西亞的環球賊狼當道國家的污名是無關緊要,只要首相還是穆斯林擔任就好的立場,而巫統則予以回報,支持哈迪的私人法案,儘管它是違憲和違反馬來西亞憲法上所陳明的建國核心原則。
馬華、民政黨、國大黨和沙巴/砂拉越的全體國陣部長,根本不敢阻止巫統對哈迪私人法案的支持。
因為,那其實只是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意圖在即將臨到的第十四屆大選贏得巫裔選票的計策,這樣納吉才能繼續擔任首相,無需再面對世界上最龐大的賊狼當道政治醜聞的後果——即幾乎每天都會繼續在世界的一些角落透過新的事態發展而登上國際新聞頭版的一馬公司醜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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