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內陸稅收局(LHDNM)宣布,納稅者可從2017年3月1日開始使用電子報稅(e-filling)系統呈報2016年所得稅報稅表(BNCP)。
以下是各類報稅表格組別:
- 僱主報稅表(E)
- 個人報稅表(BE,打工一族、沒經商)
- 個人報稅表(B,有經商)
- 居留報稅表(BT)
- 合作夥伴關係報稅表(P)
- 個人報稅表(M,非居留)
- 非居留報稅表(MT)
- 公會報稅表(TF)
該局指出,該局提供3種方法讓民眾報稅,包括了電子報稅系統、手機報稅系統和提交表格的方法方便納稅人繳稅。更多詳情可通過官方網站「http://www.hasil.gov.my」查詢。
根據文告,E表格呈報者的截止日期為3月31日;BE表格呈報者的截止日期為4月30日;B和P表格呈報者的截止日期為6月30日。BT、M、MT和TF表格呈報者,若沒有經商者的截止日期為4月30日,若有經商者的截止日期則為6月30日。
內陸稅收局也提醒納稅人,在1967年所得稅法令第4A條文,在2016年所得到的所有收入,如薪水、補習班、經商、佣金、任何買賣交易、租金等,都必須如實呈報給內陸稅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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