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法院今日推翻上訴庭和吉隆坡高庭,裁決彭亨州務大臣拿督斯里安南耶谷不能以其公職身份起訴巫統喉舌《馬來西亞前鋒報》誹謗的裁決。
聯邦法院也諭令把這起訴訟發還吉隆坡高庭審理,以鑑定安南耶谷到底是否以公職身份對《馬來西亞前鋒報》興訟。(檔案圖)
(吉隆坡13日訊)聯邦法院今日推翻上訴庭和吉隆坡高庭,裁決彭亨州務大臣拿督斯里安南耶谷不能以其公職身分起訴巫統喉舌《馬來西亞前鋒報》誹謗的裁決。
聯邦法院也諭令把這起訴訟發還吉隆坡高庭審理,以鑑定安南耶谷到底是否以公職身份對《馬來西亞前鋒報》興訟。
安南耶谷是因不滿被《馬來西亞前鋒報》在一篇題為「安南很厲害嗎?」的文章批評在位太久,而於2014年12月5日入稟高庭,並在訴訟中把持有《馬來西亞前鋒報》的馬來前鋒(馬)有限公司列為唯一的答辯人。
他在訴訟中指出,該報在2014年11月9日通過編輯群,以「阿旺士拉末」之名,借金馬侖爆發的奪命山洪事件撰寫了一篇題為「安南很厲害嗎?」的文章,除了批評他處於舒適區及在位太久外,也批評他成天杯弓蛇影、利用政治權力來欺壓媒體、行事風格狂傲,並促請他勿成為巫統和彭亨州的負資產。
他說,有關文章內容已對他構成嚴重的誹謗,並形容答辯人所刊登的內容與指控是非常過分和毫無根據的,因為有關文章影射他沒有資格和不適宜繼續出任彭州大臣一職、只重視私利且在位太久、偽君子、無法接受批評、態度狂傲以及忽略彭州子民所面對的問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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