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宗教局: 未婚男女在共乘摩哆會引發生性行為,搞出私生子!

stacy| 2017-01-19| 檢舉

登嘉樓宗教發展局局長拿督旺莫哈末說,未婚穆斯林男女在共乘摩哆時,應收斂感情,而且兩手不要亂亂來。

他說,這些男女不應該將手伸入騎士的風衣口袋,因為這樣的動作是違反伊斯蘭教義的。

他說,該局旗下的執法單位將展開「共乘行動」,來抓哪些舉止猥褻的共乘摩哆未婚男女,而且會是四處走動來取締。

「這些不雅動作包括摟抱,或是全身傾向情人身上,包括用手伸入情人的風衣口袋裡。」

據《星報》報導,「我們有一組執法隊伍,會在遠距離觀察與監視他們的一舉一動,之後會報給另一組聯同陸路交通局在設路障的同仁。」

他說,不需要錄影機,只要有目擊證人在呈堂即可以了。

據登州伊斯蘭刑事法第34條文,是可以將這些舉止不雅的男女控上法庭。

他又說,如果那些未婚穆斯林男女在共乘摩哆時,乖乖沒甚動作的,那麼當然不會受到對付。

不過他勸請情人在共乘摩哆時,最好不要坐得太靠近,因為這種動作最後會引發兩人發生性行為,未婚先孕而生出私生子。

「我們勸請未婚穆斯林男女不要共乘摩哆,因為這不會展示出一個好的形象。這是我們的工作,因為防患於未然。」

至於該些共車的穆斯林情人,若在車中舉止不雅,也會受到對付。

他提醒登州女子,在穿著方面要更加謹慎,因為他們不應穿緊身衣或緊身牛仔褲,而將她們的身體曲線展露無遺。

「我們已多次提醒,但還是有穆斯林女子仍不遵守這樣的著裝,而且這是會違反登州伊斯蘭刑事法第35條文。」

他說,這些觸犯者會被輔導,如果重犯就會被逮捕,並在登州伊斯蘭刑事法第34條文下被提控。

另外,登州宗教局伊斯蘭法律執法組主任聶祖海扎說,其實沒有任何新聞網站針對此事追訪他,而目廣傳未婚男女會被抓的新聞報導都是錯誤的。

而登州通訊、多媒體與特別義務事務行政議員說,該局的做法是沒有錯的,而且也在法庭權限之內。

「這些行為都是違法伊蘭的,看到都會覺得刺眼,有許多人受過勸告,以讓他們悔過。」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40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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