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14日訊)警隊打擊罪案的專案小組,竟公然使用新加坡的複製車!
雪州沙登警區4名專案小組警員知法犯法,搶奪及非法扣留民眾違法的轎車後占為己有,還用來進行防範和打擊罪案行動,橫行5個月後於昨日被「自己人」揭發及逮捕。
更甚的是,這些沒有申報並私下擁有的轎車,竟是從新加坡入境的複製車。
東窗事發後,警隊嚴正看待此事,前後逮捕4名擁有複製車的專案小組男女警員,並起獲4輛複製車助查。
雪州總警長拿督斯里阿都沙馬接受《中國報》電訪時證實此事,但他以此案還在調查階段,不願透露更多詳情。
本報探悉,武吉阿曼廉正局(JIPS)是在掌握確鑿情報後,於昨午6時許,率隊到雪州蒲種一間餐館附近的泊車場,逮捕1名隸屬沙登警局的巡長和扣查一輛本田雅廓轎車。
警方查悉,被扣查的轎車掛上假車牌,陸路交通局系統內也沒有該轎車引擎編號的登記記錄。
隨後,廉正局警員於同日晚上8時至10時,再逮捕2男1女警員,並命令他們各別交出一輛寶馬轎車、一輛豐田休旅車和一輛迷你庫珀轎車。
最後被捕的3名警員,分別是來自金鑾鎮警局的伍長、沙登警局普通警員和沙登警局巡長,3輛轎車也同樣被查出使用假車牌,且車輛引擎上的編號也不在陸路交通局系統內。
據悉,4名警員受同僚盤查時全盤托出,因此被扣留作進一步調查。
4人目前是在微型罪行法令第29(1)條文下被捕,隨後將轉交沙登警區刑事組調查。
新聞背景
比市價低3倍 獅城報銷車運馬出售
不法集團通過「借屍還魂」手法,將新加坡報銷車私運入大馬,並以低於市價3倍,或介於2萬至5萬令吉的價格脫手。
走私集團先把新加坡報銷車運入大馬,然後再賣給本地買家,並使用大馬已報廢汽車的註冊號碼及路稅,讓這些報銷車可以在大馬行駛,但報銷車的車身底盤號碼(Nombor Chasis)及引擎號碼卻和已報廢汽車的資料不一樣。
不法之徒也利用本地報廢的馬賽地的資料作為走私馬賽地轎車的「新身份」。有些人認為,以低價購買豪華房車超值,所以,雖然他們知道房車不合法,仍掏錢買車。
不過,如果沒有獲得當局的特別准許,新加坡報銷車是被禁止入口大馬,萬一這些走私轎車發生意外,車主恐將無法獲得保障,若有關車輛曾涉及罪案或違反交通規則,購車者也將因此受到牽連。
根據《2009年反貪會法令》、《刑事法典》及《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車主或買車者將被視為製造假文件的共犯。
根據反貪會法令,偽造汽車文件的人士一旦被定罪,將可被判監禁不超過20年、罰款及兩者兼施,而涉及者也可在刑事法典下被控,胥視總檢察署的決定。
2015年4月,陸路交通局和大馬反貪污委員會曾聯手偵破一個走私新加坡報廢車集團,並充公市價總值約1300萬令吉的153輛來自新加坡的豪華房車,以及逮捕10名本地人。
根據反貪會情報組說,走私集團不但公然在臉書或網站發售從新加坡私運來馬的豪華房車,同時還在網上清楚註明有關車輛屬於獅城報銷車,且不能在本地合法出售,雖然如此,仍有不少民眾冒險購買。
走私集團要求買主以現金交易,一旦有買家聯絡他們,他們就會馬上關閉網站,並另開新網站招客,相信此舉是為了掩人耳目,避免讓執法當局查獲不法集團的運作方式。
為了把出售新加坡報銷車的不法集團連根拔起,從去年6月1日開始,陸交局將和汽車保險公司及電腦驗車中心的電腦系統連線,陸交局將可迅速查出哪一輛車的資料屬盜用資料,藉此防止不法集團盜用報廢車資料充作獅城報銷車的「新身份」。
獅城報銷車只能在大馬行駛一年,一旦報銷車的假路稅到期,車主將無法更新保險和路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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