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犯罪集團工作 大馬男刷假卡判監30月

陳丹嵐| 2017-01-10| 檢舉

被告攜帶12張假行用卡來新干案,當天就被捕。(檔案照)

(新加坡10日訊)25歲馬來西亞大學生,竟替犯罪集團工作,到獅城刷假信用卡買手錶、手袋、機票等,被判監30個月。

被告是大馬男子林榮源(25歲,無業),他面對21項控狀,控方以7項提控。

案情顯示,被告畢業自大馬一所大學,但卻無法找到工作。去年7月間,被告在臉書上看到招聘貼文,稱工作高利潤又低風險,於是心動,通過微信聯絡對方。

被告獲悉主要的工作是用假信用卡到海外購物,佣金是物品價錢的8%。去年9月4日,一名稱為「Kingfox」的人要求被告隔天到吉隆坡見面,被告赴約並收到假信用卡。

隨後,被告進入新加坡到烏節路,期間也持續與對方的3個人聯絡,陸續接收指示購物。

被告9月5日到愛雍烏節(ION Orchard)的一間義大利精品店嘗試使用假信用卡,購買價值4400新元(約1萬3750令吉)的手袋。被告先後用兩張信用卡付款不成功,店內售貨員因此懷疑報警。在這之前,被告也嘗試購買一個899新元的手錶,但不成功。

被告也到樟宜機場第3航廈購買兩張分別220新元及630新元的機票,交易成功。

被告共9次嘗試用信用卡購物,只有買機票時成功交易。警方逮捕被告後,起獲12張假信用卡。

控方表示,由於被告是特意進入新加坡干案,因此應給予嚴懲。法官表示,被告對於黑道的理解非常天真,最後在欺騙罪及冒用罪下判被告監禁30個月。(人名譯音)

稱為保護家人而入歧途

被告求情表示,向阿窿借2000令吉,結果對方跟蹤妹妹,稱為保護家人而入歧途。

被告通過求情信表示,去年5月大學畢業後就只從事自由性質的工作,收入只有1300令吉(約新元433)。

過後,他在網上經營生意遇到困難,急需2000令吉(約新元666)解決問題,卻支付不出,因此無奈向阿窿借錢,可是卻沒有辦法及時還債,因此阿窿強迫他工作。

被告聲稱原本不願意,但阿窿威脅若不就範將騷擾其家人,被告稱兩名分別15歲及17歲的妹妹被阿窿跟蹤,母親有高血壓卻不斷收到阿窿的威脅電話,父親也在工作場所被騷擾,差點失去工作。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395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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