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人注意!帶超過RM400物品回國就要繳稅 !已經有人中招了!不想中的一定要看!

Asen| 2016-12-19| 檢舉

你知道嗎?

如果你在國外購物超過400令吉,必須在機場繳付消費稅。

近日,

一名男子Nicholas在面子書申訴,從英國旅行回馬時,

在大馬機場被攔截,並被關稅局官員警告,

在國外所購買的物品已經超過400令吉,必須繳付消費稅。

(相關報道:帶超過400令吉物品回國就要繳稅?關稅局:不是所有物品!)

此帖引起許多人關注,並表示自己不懂有這麼一個「限制」,

也有人建議把所有購買的商品拆下價錢標籤,

讓官員無法清除辨認是否是「新物」,

但這是否有效呢?

許多民眾對於這件事情產生許多疑惑,

小編就此為你整理出答案:

(1)

這項規則幾時實施呢?怎麼我不懂呢?

答:

早在2015年4月1日開始,

也就是我國開始實施徵收6%消費稅那天,

關稅局已發出指令,只要從外國購物回國的物品總額超過400令吉,

相關物品就必須徵稅。

然而,如果你是從蘭卡威或刁曼島這些免稅區買東西入境,

限額是500令吉。

(2)

執法方面要如何鑑定這些物品是國外購買回國?

我拆掉價錢標籤是否就不會被抽稅?

答:

關稅局官員表示,他

們會看有關物品是否有價格標籤、看起來是不是嶄新。

一名網友iStandAlone分享自己的經驗,即使拆掉價格標籤,

還是會被抽稅,關稅局官員會要你報出市場價格並要求你繳稅。

(3)

為何我之前旅行回來幾次都沒有被檢查和抽稅?

現在卻要呢?

答:

關稅局方面有入境大馬物品的徵稅指南,但是並沒有嚴厲執行,

都以抽樣方式檢查民眾隨身物品,

因此很多國人常在外國旅遊時大量購物,都以為沒有徵稅。

不過,關稅局在消費稅施行之後,已經加強在這一方面的行動。

其實,鄰國新加坡也有類似的條例,

不過豁免繳稅的物品價值可高達600新幣(約1千857令吉),

遠比大馬高出許多。

(4)

什麼必須繳稅?什麼不必繳稅?

答:

根據關稅局入境大馬物品豁免徵稅指南,

以下物品供個人用途,不必繳稅:

(a)不超過1公升酒

(b)不超過200支香菸

(c)不超過3件新服飾

(d)不超過1雙新鞋子

(e)1個移動式電子或電池用器

(f)不超過75令吉食品

(g)除上述物品外,總額不超過400令吉(包括紀念品和禮物)的物品;



若來自國內免稅區如刁曼島、納閩和蘭卡威,物品價值不超過RM 500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37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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