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公積金局(KWSP)即將實行新政策,從明年2017年1月1日開始!!
(雪蘭莪.八打靈再也14日訊)鑑於有高達73%的雇員公積金局會員未指定存款受益人,該局為了方便會員,從明年1月1日起,放寬現有條規,即不再需要一名年滿18歲的證人;會員只要前往任何一家分局,填妥表格即可。
此外,受益人也無須在場。會員可指定至少1人或1人以上的受益人,但要提供受益人證件的影印本,列明彼此之間關系,和寫明給受益人存款比例。
不允許團體成受益人
無論如何,公積金局不允許會員指定組織、協會、機構或慈善團體成為受益人。
截至今年首季,該局會員人數高達1469萬人,但到今年9月30日,只有402萬人或27%的會員,已填妥KWSP4表格,即指定逝世後的存款受益人。
為了避免冒名欺詐案件,該局要求指定受益人的會員,須親往該局辦理手續,任何代理人或親屬代表提出申請,皆不受理。
可隨時填表更改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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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局表示,如果會員在指定受益人後,想要更改受益人名單,可隨時再填寫KWSP4表格呈交,一旦獲接納,則之前的受益人名字馬上失效。
有關表格免費,且可事前從該局網站下載。
若受益人有數人,而其中一人比會員提早離世,則原本應給該受益人的存款暫保留,其他受益人的存款比例不受影響,會員也受促再次指定新的受益人取代,也無須出示逝世受益人的死亡證書。
如果受益人是在會員逝世後才死亡,則該筆存款交由受益人的繼承人,而非會員的家屬,因受益人是該筆存款的擁有者。
雖然會員可指定未成年者成為其存款受益人,但公積金局提醒,一旦會員逝世,未成年的受益人要等到年滿18歲才可提款,或其監護人代為求情,但由該局做最終決定。
有指定受益人的會員,可隨時從其公積金局電子帳戶(i-akaun),查詢相關記錄,會員也可自行選擇是否要在年度結單上,展示受益人名字。
欲知詳情,民眾可瀏覽公積金局網站 http://www.kwsp.gov.my/portal/ms/web/kwsp/home ,或致電03-8922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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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起,公積金局會員指定受益人程序
- 年滿18歲會員,親自前往任何一間公積金分局
- 填妥KWSP4表格(可上網下載)
- 會員大馬卡和一份影印本
- 一份受益人證件(大馬卡、報生紙)影印本,受益人無須親自出席
- 不再需要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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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37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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