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山腳9日訊)「車主躺車底阻拖車,威省市議會勸逾一小時求警查辦」案件,涉案馬賽地房車車主被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186條文(阻礙公務員執行公務)調查。
躺車底阻拖車的印裔回教徒,遭警方援引阻礙公務員執行公務查案。
威中警區主任聶羅斯阿占助理總監說,威中警方於周四下午3時20分接獲威省市議會執法助理仄蘇(55歲)的投報,指他與4名執法員於當天上午11時30分至下午3時在大山腳市區淡比路執行任務時,遭一名印裔回教徒阻礙執行公務,嫌犯是淡比路一間餐館的東主。
他說,市議會5名執法員於當天上午11時30分左右,在大山腳市區淡比路展開鎖車輪行動,並發現一輛金色馬賽地轎車停放在摩托車位,於是便吹警哨3聲警告車主移車,在沒回應之下,於是決定鎖車輪,並在轎車玻璃留下聯絡號碼。
強行拖出
他說,市議會執法員在巡邏一小時後返回事發地點,並嘗試詢問附近餐館,其中有一名巫裔女子出來表示車主不在,突然一名印裔回教徒怒氣沖沖地走出來,並表示不會繳付開鎖罰單,市議會執法員表示若不繳付罰單,將採取取締行動將轎車拖回柏迪路市議會大廈。
「當市議會執法員於下午2時40分前來拖車時,嫌犯竟然躺在車底不肯出來,企圖阻止執法員執行任務。較後,執法員在輔警協助下仍然勸告對方不果,最終只好強行把男子拖出路面帶往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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