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便宜也要傳召60證人,文件之多令人傻眼 ! 待林冠英案一審定罪 , 國慶60周年後大選 ?

Ctw| 2016-12-07| 檢舉

買便宜也要傳召60證人,文件之多令人傻眼 ! 待林冠英案一審定罪 , 國慶60周年後大選 ?

第14屆大選可能將會在9月即國慶日60周年慶典過後舉行,因為納吉想要先讓冠英在一審中被定罪來取消他在下屆大選參選的資格,從而阻止他繼續出任檳州首席部長

眼下檳州高等法院已經在明年敲定34天來審理民主行動黨檳州首席部長林冠英的貪污案件,大多數的馬來西亞人會好奇倘若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因著數十億美元的國際一馬公司侵吞和洗錢醜聞(它是至少六個國家的調查對象,其中這些國家包括了瑞士、新加坡、阿布達比和美國)而被控上庭的話,法庭究竟會用多少天來審理。

當冠英在今年5月因著他在280萬令吉洋房折扣事宜上的貪污指控而受到馬來西亞反貪污委員會歷時三天共23個小時的盤問,假如納吉也因著他的42億令吉「捐款」醜聞受到反貪會的同等對待,那麼首相將會受到反貪會盤問超過12年。

這是由於納吉的42億令吉「捐款」醜聞是冠英的280萬令吉洋房指控的1500倍,所以假如反貪會也以對待冠英的方式(檳州首席部長被盤問三天)對待納吉,那麼納吉的盤問過程將會耗時1500乘以3天,也就是4500天。這相等於12.3年!試想像納吉將會進出反貪會辦公室接受盤問長達12年又4個月,從早上起床到晚上就寢都是如此!

同樣的,假如法院為冠英的貪污案件設下34天的審理期,那麼倘若納吉的竊盜案件在馬來西亞法庭審理的話,它將需要34乘於1500等於5萬2500天(或143.8年或相等於納吉的兩世人)!

為冠英貪污案件而設下的審理日期對於第14屆大選來說是一個重要提示,因為納吉想要先讓冠英在一審中被定罪來取消他在第14屆大選參選的資格,從而阻止他繼續出任檳州首席部長。

冠英貪污案件的審理日期已經敲定在3月27日至31日、4月10日至14日、4月24日至28日、5月15日至19日、5月29日至6月2日、6月13日至16日以及7月17日至21日,因為主控方預計要傳召的證人有60位,並且還有1萬3千頁和35冊的文件。

既然為冠英案件所敲定的34天審理期一直持續到7月杪,這是第14屆大選可能將會在2017年8月31日的國慶日60周年慶典過後舉行的有力提示。

林吉祥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365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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