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警方誤當劫犯 技工控訴拘留挨酷刑
莫哈末祖法翰(左)出示腿部潰爛的傷口,右起魏曉隆及查米拉。
(亞羅士打4日訊)摩托車維修技工控訴被警方誤當搶劫犯,在拘留期間飽受不人道肢體酷刑折磨,被毆打至身體多處傷口嚴重潰爛流膿,導致行動不便。
哈末祖法翰(23歲)聲稱,他因友人與一名男事主發生衝突反遭牽連誣害,以致無辜遭錯押施以酷刑。
他不服被警員濫職虐打,造成他右眼瘀血受創、右尾指、右腿及臀部靠近肛門部位留下大面積潰爛流膿的傷口,不良於行,因此,將決定向警方訴諸法律行動。
便衣警拳打腳踢
莫哈末祖法翰與母親查米拉(50歲)今日在公正黨亞羅士打區國會議員魏曉隆陪同下,於亞羅美拉住家舉行新聞發布會。
他說,上月6日下午3時30分,他與兩名友人在米都籠呀路一間摩托車維修店,看見數人乘車匆匆到來,他一時驚慌逃奔,對方警告若不停步就開槍,他束手就擒後被拳打腳踢,逮捕他的便衣警察沒有表明身分,也沒說明捉走他及兩名友人的原因。
他指出,他雙手反拷被押上車,伏身在警車內,遭受警員用腳狂踩頭部,結果右眼瘀血受傷。
他被警方押往哥打士打縣警局延扣4天,但提早在8日獲得警方口頭保釋。
遭電纜毆打逼供
傷口潰爛流膿血
莫哈末祖法翰聲稱,在羈押兩天期間,一名警員揮動1公尺長電纜毆打他,另一警員則踩踏其大腿,並向他拳打腳踢逼供。
「對方重複同樣的問題逼供,我因不招認涉嫌搶劫,而繼續遭酷刑虐打,以致身體多處發腫及有瘀傷,傷口嚴重潰爛。
母親見狀偕子報案
「經過一個月後仍流膿血,需服用止痛藥。目前,因傷勢未痊癒造成行動不便,失業在家。」
查米拉說,她發現遭警方扣留兩天獲釋回家的次子,皮膚紅腫潰爛出水,臉部出現異常,兩天後攜帶兒子向警方報案。
她說,兒子投訴遭警方毆打後,全身受傷痛到掉淚,她不滿警方施用酷刑對待,在上月10日向安南武吉警局投報。
魏曉隆促請吉打州總警長關注此事件,他說,涉案的警員應即刻停職,接受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26及331條文查辦。
他希望警方保持高度的專業執法精神與能力,以取信於民。
警方將徹查指控
針對一名獲釋扣留犯聲稱遭酷刑的指控,哥打士打警區主任莫哈末羅茲說,這項公開指控令吉打州警察部隊蒙羞。
他說,如果事件屬實,警方將展開徹查,倘若指控不確實,希望媒體公正報道。
他也證實,該名獲釋扣留犯的母親,已於上月10日向安南武吉警局報案,而且警方在之前已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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