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出賣華人了?喊捉賊的人未必不是賊,被喊賊的那方也未必是賊 !

Ctw| 2016-12-01| 檢舉

誰出賣華人了?喊捉賊的人未必不是賊,被喊賊的那方也未必是賊 !

好些年了,時不時都會聽到有政治人物義憤填膺指責某某方賣華,總會有許多證據以及推理來力證自己所言屬實。而被指責的某某方也總是振振有詞,也例舉許多事實以及說法來證明己方的立場是益惠中華民族,賣華是不存在的。每遇激辯,總是興起一番輿論,熱鬧非常。

作為當下這個時代的青年,一個出生於獨立多年後的年輕人,我相信自己是沒能力辯證何方神聖所言才是真理。但是我們面對一個很真切的事實:那就是從我們出生那一天起,我們就沒有阻力的拿了這個國家的報生紙,12年後,有權力擁有這個國家的身份證,隨時有權力擁有這個國家的護照,行走天下。

這個國家居然那麽慷凱,雖然明明知道我們是華人。這個國家從來也沒有阻止過我們享用一個國民基本擁有的生活權利,同時也給了我們天地,自由自在的成長,學習,過生活,追求我們的夢想和理想。也與此同時,我們是那麽的順其自然享受著這樣的權益,也無須質疑自己合法國民的地位是否輕易被吊銷。

賣華,到底我們賣掉了甚麽呢?

我們的文化嗎?我們的教育嗎?我們的語言嗎?我們生活的權益嗎?我們的尊嚴嗎?還是賣掉了建立中國第二的機遇嗎?鼓勵我們投票給鉗制我們生活的黨派和人物是否也是種賣華呢?

它的定義從哪裡來,又哪裡去呢?是否需要繼續讓有個人議程的政治人物來主導如此言論呢?

接近13億人口的中國,無論是官方和民間都在盛讚大馬華人中華文化的高水平的同時,為甚麽總會有600萬人口裡的大馬華人批評某某方在賣華呢?到底我們的中華文明享有權和享用權的缺角是否存在呢?

或許,歷史的演變提供了「賣華」一個合理的說辭。信其的,誓要追根究底,不信其的,也需力證其實。更多時候,我們需要反思這個說詞是否因為自身民族優越感而在不經意間出現貶低他人的含義的現像。如果雙贏是談判的真諦,何來賣華之說辭呢?

賣華,到底它的標準在哪兒呢?

身為大馬華人,我很愛馬來西亞,多過愛中國,算不算是賣華特徵呢?在我的思緒與情感里,從來沒有要成為中國公民的念頭,那是否也是一種賣華呢?我們有時候進膳享用椰醬飯或咖喱雞飯,是不是也是賣華的特徵呢?在學校里,我們和其它非華族一起學習,疑義共析,也是一種賣華嗎?

好像地球旋轉一樣,歷史的演變從來沒有停止過。今天的我們正在享用著我們過去先賢付出,犧牲,奉獻以及各種磨合後的豐碩果實,難道我們還是要捲曲自己躲在那個角尖里的空間嗎?

不經一番寒刺骨,哪來梅花撲鼻香?這個時代前進的速度,是那麽無情地把我們放在更大的挑戰和持續不穩定性的跟前。先賢的中流砥柱,讓中華文化里的儒家思想,教育及經濟實力落地生根在這片國土。在享用果實的同時,我們是否有必要居安思危,主動的傳承先賢奮鬥和堅持的毅力,讓我們的中華文明繼續在這片國土上開枝散葉,甚至推廣至全世界呢?

弔詭的事,煽動他人相信某某方賣華的那些人,卻是跟那些被指責賣華的某某方一起在這片土地上享受著同等的待遇。更弔詭的是,相信某某方賣華的那些群體,居然不知道自己當下使用的權利來源,是來自那些被指責的某某方過去的付出和宏觀主張。更需要注意的是,每每局勢的變化,喊捉賊的人未必不是賊,被喊賊的那方也未必是賊,令人眼花繚亂。

賣華,只是兩個字。它卻呈現了大馬華人的政治理念和智慧的層次。

我們不介意你支持哪個政黨,但是無法不介意您支持政黨的方式,是否能夠反映我們中華智慧的高度。中華文明博大精深,我們華人應該好好善用它,讓它產生力量,在這個時代大放異彩。

言歸其實,賣華,也不過是個政治詞彙罷了。但是如果讓政治詞彙蒙蔽了中華智慧的視窗,那可是得不償失。萬變不離其宗,殊途同歸,不管您信不信賣華的存在,我們都依然在中華文明進化的漩渦里,您說呢?

摘錄自 星洲日報 /朱崇彰‧馬來西亞青年理事會副總會長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358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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