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件事]砂首長阿德南要修改聯邦憲法!恢復砂拉越原來「邦」的地位!

Ctw| 2016-11-06| 檢舉

阿德南:要求修憲恢復三邦地位.月內動議索回砂權益

砂拉越首長阿德南表示,砂政府將於本月召開的州議會會議提呈一項索回砂拉越權益的動議,該動議涵蓋範圍甚廣,包括要求修改聯邦憲法第一條文,以恢復砂拉越原來的三邦之一地位,同時也涉及領海法令中,關係到砂拉越領海主權事宜。

大馬蜆殼公司董事主席拿督羅元(左一)贈送紀念品給阿德南(左二)。左三為布洛克船塢公司主席拿督阿邦阿都卡林。(圖:星洲日報)

(砂拉越.古晉1日訊)砂拉越首長丹斯里阿德南表示,砂政府將於本月召開的州議會會議提呈一項索回砂拉越權益的動議,該動議涵蓋範圍甚廣,包括要求修改聯邦憲法第一條文,以恢復砂拉越原來的三邦之一地位,同時也涉及領海法令中,關係到砂拉越領海主權事宜。

也涉砂領海主權

他說,該動議主要是要求遵守1963年馬來西亞契約、1963年政府級委員會報告,以及柯伯特委員會報告中的砂拉越權益項目。因此,所提呈的動議將會非常的詳盡。

阿德南今日見證布洛克船塢公司與砂拉越蜆殼公司E6油井發展工程之建設E6DP-附加架構及頂座工程項目合約簽署儀式後,召開新聞發布會時如是指出。

他說,該動議也會要求修改聯邦憲法第一條文。聯邦憲法第一條文原本闡明馬來西亞是由(A)西馬半島州屬、(B)沙巴及砂拉越及(C)新加坡組成,而之後新加坡退出。

「馬來西亞聯邦憲法第一條文在1976年被修改,即改成馬來西亞是由西馬及沙巴和砂拉越組成,但沙巴及砂拉越卻從原來的三邦地位之一被降級為州屬,成為第十二及第十三州。

因此,阿德南指出,州政府所提之動議,涵蓋砂拉越所要爭取的權益,包括要求遵守馬來西亞契約、馬來西亞憲法及柯伯特委員會報告,以確保砂拉越恢復參組馬來西亞之前所享有的「邦」的地位。

他也說,憲法中闡明,砂拉越的地位與西馬州屬是有別的。

動議範圍也涵蓋砂拉越領海法令,即關係砂領海主權事項。

他受詢及動議是否涉及領海法令時指出,這是當然的,這也是涵蓋在動議之內,所以,是屬於一項綜合性的爭取恢復砂拉越權益之動議。

由沙政黨自行決定

另一方面,詢及沙巴有一些政黨表示支持砂拉越捍衛權益一事,阿德南回應說,由沙巴政黨自己決定要那麼做,他不能代表沙巴發言,故他也不願多談。

此外,詢及古晉區國會議員張健仁曾指,若聯邦政府無法滿足砂拉越權益要求,砂國陣可退出國陣時,他也不願置評,僅表示那只是張健仁個人看法,而後者的看法向來與國陣有所不同。

文章來源: 星洲日報‧2016.11.01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33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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