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2017年4條大道將調漲過路費!雖然過路費很高,但並非意味他們撈取暴利~

華人新村| 2016-11-04| 檢舉

明年有4收費大道可調高過路費·法迪拉:若維持須賠償近六千萬

公共工程部長拿督斯里法迪拉指出,根據大道特許經營合約,明年只有4條大道能調高過路費,而若要維持過路費料須賠償5977萬令吉。

他說,這4條大道分別是柔佛東部疏散大道(EDL)、加影芙蓉大道(Lekas)、士乃迪沙魯大道(SDE)及牙直利走廊大道(GCE)。

他今日下議院書面回答巴眼區國會議員林冠英提問明年哪些大道將調高過路費及賠償額時,這麼說。

針對林冠英附加提問南北大道的建築成本及過路費,法迪拉指出,南北大道是在1989年興建及1994年竣工,59億令吉的建築成本由特許經營公司全權承擔,而土地徵用費則由政府承擔。

他說,根據1988年最初合約,南北大道特許經營權應在2018年屆滿,但為了減輕過路費負擔,政府被迫在1999年、2002年及2011年重組過路費調整架構。

「在最新重組架構(2011年),南北大道公司旗下所有大道特許經營權包括南北大道已調整,經營權將在2038年12月31日屆滿。」

他說,截至2015年底,南北大道的過路費總收益達363億9000萬令吉令吉,而政府在這段期間付給南北大道公司維持過路費的賠償額達9億1710萬令吉。

他解釋,雖然大道公司所收到的過路費很高,但並非意味他們撈取暴利,因為他們需要支付許多其他的成本。

「大道公司平均需要把45至50%過路費收益繳付予貸款銀行、運營與管理佔20%、修復與提昇道路15至20%。至於股東回酬則佔約10%。」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328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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