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來經濟不景氣,通貨膨脹,生活費用不在話下,現在連結婚也要三思而後行。近日,一名女事主在臉書《KL吹水站》群組里發文詢問有關其姐姐結婚,母親索取RM8888聘金可否合理。母親認為結婚費用大,如擺酒席、婚前擺自由餐、嫁妝等,自從有了消費稅(GST)後樣樣東西漲價,因此在聘金方面理應該收多一些,免得到時候得自掏腰包(虧本)。

女事主列出一些選項供網友參考,其中得票最高的是RM8888聘金,共有338人認為母親要求不過分,則有330人選父母沒收取聘金,而有194人的母親說隨便,反正不是賣女兒。
該帖子上傳後,引起許多人共鳴,絕大部分網友認為應該以男方的經濟能力為準,最重要女婿疼愛女兒,兩人能過著幸福美滿的日子。其中,也有網友要女事主該站在父母的立場著想,要求RM8888的聘金其實不過分,姐姐不該為了疼惜老公的錢包而偏袒他,父母不過是要回一點養老金,況且婚後需要外家幫忙的事也不少。
其實說到底,這一切都得看男生的誠意,「到底是沒錢還是不捨得」,兩者是有差異的。
不過,有網友留言表示當年結婚時,父母不願收取聘金,因為如同把辛苦撫養長大的女兒賣掉。
甚至有網友父母要求RM8888的聘金後,再把RM8000退還給男方,並希望女婿能夠好好照顧女兒。
此外,有網友分享其友人的婆婆竟答應收取男方RM20千的聘金,不過覆蓋條件,是女生往後不能回娘家。另一名網友則是RM5萬的聘金,而女生在華人新年和父母生日不能回家慶祝。
在傳統的華人社會,雙方達成婚約後,男方會給女家聘禮以示誠意。辦婚禮只是個過程,最重要兩人能夠開開心心,不要到最後為了一場「得體」的婚禮搞到負債累累。
聘金數目對嫁女兒真的那麼重要嗎,你們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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