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班迪:我不對我尚未閱讀的文章做出評論。

(吉隆坡29日訊)總檢察長丹斯里阿班迪證實,總檢察署收到瑞士總檢察署的要求,針對一個大馬發展公司(1MDB)涉嫌洗黑錢一案進行兩國司法互助。
他周五在出席北方法學法律系舉辦的下午茶茶會後透露,目前總檢察署正準備進行回函,不過並沒有回應內容是否會應允瑞方要求。
今年3月10日,《馬來郵報在線》曾引述瑞士總檢察署的回覆做出報導,指該國滿意我國總檢察署承諾,將協助有關一馬發展公司刑事調查的回應。

當時,瑞士總檢察署發言人古特指我國總檢察署已接到瑞士總檢察署提出要求司法互助的請求,他們是於2月4日把請求移交給大馬外交部,再由該部轉交給大馬總檢察署。
不過,我國總檢察署隨後卻指沒有收到要求信函,而今日阿班迪的回應,也證實了瑞士在10月6日第二次向我國提出司法互助的要求。
另外,針對前首相敦馬哈迪又在其部落格指控他故意拒絕提控首相拿督斯里納吉,阿班迪指自己尚未閱讀有關博文。
他說,「我不知道,我無法針對未曾聽聞的事做出回應。」
當媒體告知那是一篇博文後,阿班迪繼續指自己尚未閱讀,所以最好的做法是不回應。#

瑞士總檢察長在文告中指出,今次提出相互法律援助要求,和去年8月以刑事訴訟調查的一馬發展公司案有關。
文告說,首先,共有8億美元(約32億令吉)資金從SRC主權基金在天然資源的投資,顯示被挪用。
第二,懷疑當中涉及「龐氏騙局」,以掩蓋SRC和一馬發展公司挪用資金的行為。
文告說,瑞士總檢察長這次提出的法律援助要求,是為了最新調查發現而搜集證據。
「總檢察長已向大馬當局要求協助,以讓受害人和公司能保有通過瑞士刑事訴訟的權利。」
文告指,根據新的疑點,瑞士總檢察長也已二度向新加坡當局提出相互法律援助要求,上一次提出是在2016年4月,且已獲得新加坡當局回應。
「總檢察長有信心,向大馬當局提出的兩次相互法律援助要求,都會受理。」
「龐氏騙局」稱謂源自美國一名義大利移民查爾斯·龐氏(Charles Ponzi),他於1919年開始策劃一個陰謀,成立一空殼公司騙人向這個事實上子虛烏有的企業投資,許諾投資者將在3個月內得到40%的利潤回報。
然後,龐氏把新投資者的錢作為快速盈利付給最初投資的人,以誘使更多人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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