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人 ! 【 一場小車禍, 司機竟然亮 "巴冷刀" ! 】內有視頻 。。

Elaine ...| 2016-10-25| 檢舉

司機:我帶刀為自衛, 小車禍亮巴冷刀!

(檳城24日訊)今日社交網流傳一段1分鐘43秒片段,在檳島中華中學外發生一宗交通糾紛,駕車的中年男子居然在車上亮出一把巴冷刀,作勢要砍一名違規駕駛的摩多騎士,最後騎士和司機都在爭執中受刀傷,需到醫院縫針治療。

這事件於今日下午1時15分發生,許多家長和學生都目睹這驚人一幕。在場的其中一名家長,用手機拍攝當時的情況,並表示願意呈交警方作為證據。

根據家長拍到片段顯示,年輕騎士空手奪下巴冷刀後,連同另一名戴眼鏡男子,和亮刀的中年司機在街上互相叫罵。

家長攝錄過程

混亂中,有人叫騎士趕快去看醫生,原來騎士被鋒利的巴冷刀割傷手指。

起初,戴眼鏡男子責罵司機「你呀,拿一把刀出來斬人啊?」,但司機反指是騎士自己伸手來拿走刀,引起騎士不滿說,「那你拿刀出來我不搶啊……」

隨後,戴眼鏡男子和在場家長們,都呼籲雙方報警解決糾紛,司機和騎士在眾人勸告下,不再激烈爭執,各自到日落洞警局報案。

不過司機和騎士先後報案時,由於雙方的傷口還未治療,執勤警員在了解前因後果後,勸告他們先到醫院治療,再決定是否和解,或堅持報案。

劉耀輝目睹騎士罵司機

當時在校外等候侄兒放學的愛國黨青年團團長劉耀輝受訪時說,他沒有目睹搶刀的過程,但他看到該騎士手持巴冷刀,與一名公眾朝著坐在車內的司機怒罵。

他說,據他了解,是騎士先違規駛入單行道,引起司機不滿,司機取巴冷刀威脅騎士,騎士搶刀時被割傷。

他認為,雖然一開始是騎士違規,但司機不應該亮刀威脅人,對學生更是不良示範,任何無法解決的事,應交給警方處理,不應該用暴力解決。

司機稱騎士叫罵踢車門

不願具名的中年司機在醫院受訪時聲稱,忍耐也有限度,他難以忍受騎士過份行為,才亮出巴冷刀,除了自我防衛也警告騎士他手上有刀,別再惡人先告狀。

他向記者道事件來龍去脈,當時他是去接孩子放學,年輕騎士卻違規駛入單行道,險些撞上他的汽車。

他說,他按車笛警告後,騎士卻停下摩多叫罵,過後不停踢他的車門,叫他下車說要毆打他。

「我本身也是有點脾氣的人,被人這樣挑釁,我才Show出Parang!」

他說,他亮刀後便把刀放在副駕座,騎士見車窗開著,就伸手搶走巴冷刀。爭執之間,騎士自己被刀割傷手。

「我沒舉刀砍傷他,事實是我的手掌反被他割傷,全程我都是坐在車裡,在車裡,怎樣揮刀?我是受傷後才下車的。」

他說,對方搶過刀後還不斷挑釁他,而他也不怕,反叫對方刺他。

「刀在他手上,要刺要砍隨他去。」

他說,他從事和園藝有關的工作,每天要幫客戶除草砍樹,車上有巴冷刀和其他工具是很正常的。

他已向警方承認亮刀,也呈交客戶電話聯絡簿,由警方挑選號碼來撥打,以確認他是否有說謊。

「我不該失去理智亮刀,這是我的錯,我認。我下車冷靜時,見騎士的手流血,還遞上紙巾給他包傷口。」

截至目前,本報記者仍無法找到騎士了解事情發展。

私藏武器屬違法

根據我國刑事法,民眾收藏木棍或利刀等武器,無論是用來防身抑或其他用途一律被視為違法。違例者可在1958年危險武器、爆炸物及腐蝕物法令第6(1)條文(擁有危險武器)下被控;罪成者可被判不少過5年和不超過10年監禁、及鞭刑。

針對轎車司機隨身攜帶巴冷刀,大馬律師公會前主席拿督楊映波律師指出,雖然在大馬攜有危險武器屬於犯法,不過也必須視對方攜帶武器的用意而定。

「如果對方的工作需要用到利器如斬草等,那麼他則可以做出反駁。

小車禍亮巴冷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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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316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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