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院打老人風波.院長罰4千道歉了

yeo lun ...| 2016-10-11| 檢舉

吉里望一家老人院上周驚爆院長對老人動粗事件,該名院長今日被控以手蓄意傷人及沒有替老人院註冊兩項罪名,被告俯首認罪,被判罰款4000令吉。

瑟加:我沒有動手打老人家,是有人存心要針對我。(圖:星洲日報)

(馬六甲10日訊)吉里望一家老人院上周驚爆院長對老人動粗事件,該名院長今日被控以手蓄意傷人及沒有替老人院註冊兩項罪名,被告俯首認罪,被判罰款4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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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的行為令到推事阿娜莉亞也忍不住說:「我在下判時不該加入我的個人情緒,但是被告的所作所為根本沒有任何人情可言。」

她表示,身為老人院院長,被告有責任保護老人的利益,若此事無人揭發,就不會有人知道老人的處境。

她繼續質問瑟加,是否知道動手的對象皆是無能力反抗的老人家,若用力過甚,甚至會導致老人家骨折?

被告瑟加(56歲)面對的第一項控狀指他於今年8月18日下午3時,在位於吉里望的All Mighty Old Folks Home,用手蓄意致傷一名75歲婦女,觸犯刑事法典第323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1年,或罰款高達2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第二項控狀指被告自2013年起未替老人院合法註冊,觸犯1993年看護中心法令第5(2)條文。一旦罪成可被罰款不超過1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2年,或兩者兼施。

被告向受害者親屬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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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通譯員在宣讀了第一項控狀後,瑟加表示認罪,並聲稱已經向受害者的親屬道歉。推事判罰款2000令吉,若沒繳付罰款則須監禁12個月。

針對第二項控狀,被告同樣認罪不諱。但他求情時要求減低罰款,他指本身患有心疾,並表示,老人院於2013年成立,他每年都定時申請執照,但是不獲批准。

對此,推事判決被告罰款2000令吉,若沒還罰款則以坐牢3個月取代。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298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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