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東南亞神秘的伊斯蘭國:汶萊實施伊斯蘭刑事法後的真面目,誰還敢說伊刑法對非穆斯林沒有巨大的負面影響?

張無忌| 2016-10-03| 檢舉

探索東南亞神秘的伊斯蘭國:汶萊實施伊斯蘭刑事法後的真面目,誰還敢說伊刑法對非穆斯林沒有巨大的負面影響?

西方主流媒體及國際組織不僅猛烈抨擊,更發起抵制行動,號召網民杯葛汶萊蘇丹在全球投資的生意。

在外界眼中,汶萊就像是孤立自己的小國,如今又執意推行伊斯蘭刑事法,仿佛蒙上多一層神秘面紗,讓人覺得「遙不可及」。

伊刑法到底對汶萊人民,尤其是非穆斯林的日常生活,帶來什麼影響?伊刑法真的那麼可怕?當地華人又如何看待及應對?

汶萊實施伊刑法後,國家制度走向伊斯蘭國,重現中古時代反文明社會風貌,不允許新建基督教堂及神廟,禁止公開慶祝聖誕節復活節情人節及各種非穆斯林傳統風俗節慶。齋戒月非穆斯林不得公開吃喝,違反者將被罰款4000汶萊元(越馬幣1萬2000令吉)或坐牢不超過1年,或兩者兼施。。。。

誰還敢說伊刑法對非穆斯林沒有巨大負面影響?

伊斯蘭教把星期五列為「主麻日」,穆斯林午後須集合在一起進行禮拜,因此中午休息2小時的措施,早在伊刑法列入憲報之前已開始實行,當地一些華裔商家起初不適應,以自己未聘請穆斯林員工,也沒有穆斯林顧客為由,試圖「走漏洞」照常營業,卻被當局上門取締,最後只好乖乖遵守。

一些華裔商家坦言,每週五中午強制休息2小時,的確帶來不便,如部分商店在早上10時開始營業,不到2小時就要關門休息,直到下午2時又重新營業,造成工作進度受影響。

人民絕對服從蘇丹

不少受訪華裔商家對新措施頗有微言,但基於「王命難違」,他們只能接受,並慢慢適應及調整生活習慣,包括利用每週五休息2小時空檔,趁機忙裡偷閒,陪家人共用午餐。

汶萊進步車行董事主席曾瑞吉博士(70多歲)認為,每週五強制休息2小時對商家影響不大,反而讓華商有時間多陪伴家人,與家人同桌用餐。

他說,在汶萊,人民絕對服從蘇丹,何況落實伊刑法是陛下聖諭,國人必須遵守。至於規定每週五中午休息2小時,其用意是鼓勵穆斯林履行宗教義務,到清真寺集體祈禱,並非刻意為難商家。

齋戒月禁堂食

今年齋戒月期間,汶萊政府配合伊刑法落實,實行更嚴格條例,連華人餐館也被禁止「堂食」,只允許讓顧客外帶(打包)。

白天齋戒時段,當局也禁止穆斯林及非穆斯林在公共場所,包括餐廳、飲食店、咖啡店和檔位等飲食或抽菸!

所有餐館,包括非清真食品餐館,禁止在日間買賣可現場消費的食品,也不準讓顧客「堂食」。

根據汶萊伊刑法第195條文,犯下不尊重齋戒月行為者可被判罰款不超過4000汶幣(約1萬240令吉)、監禁不超過1年或兩者兼施。

不過,上述條例不針對供應飲食品給病人的醫護人員或其他人員。救急行為也可例外及免受罰,如在路上遇到有人暈倒而向他提供飲食或藥物。

餐廳、飲食店或檔位員工違規,老闆也被視為同犯,除非他能證明員工是在他不知曉和違反他本意情形下犯錯,而他本身也已採取適當措施阻止有關行為,如口頭或書面指示。否則,老闆與員工將一樣面對罰款、監禁或兩者兼施。

穆斯林不禮拜可罰款

每週五的「主麻日」禮拜,對汶萊成年穆斯林男子來說,不僅是宗教義務,也是法律規定必須履行的「責任」。

主麻日禮拜也被稱為主命拜(真主命令,穆斯林必須完成),伊斯蘭先知穆罕默德遷徙麥地那以後,規定主麻日(週五)為休假日,須到清真寺集體禮拜。

在汶萊,週五不禮拜可被罰款。2013年伊斯蘭刑事法典第194條文闡明,任何健康的成年穆斯林男子,若沒有合理理由,卻未在週五前往清真寺集體禮拜,屬於一項罪行。

初犯可被罰款不超過200汶幣(約512令吉),再犯罰款不超過300汶幣(約768令吉),接下來再犯可被罰款不超過1000汶幣(約2560令吉)。

另外,該法典第235條文列明,任何人若阻止穆斯林到清真寺進行週五聚禮活動,罪成可判監禁不超過1年或罰款不超過4000汶幣(約1萬240令吉),或兩者兼施。

東南亞首個推行伊刑法國家

作為崇尚君權、穆斯林人口佔三分之二的君主專制國家,汶萊蘇丹博基亞發出聖旨,宣布落實伊斯蘭刑事法,其實是「王命難違」,由不得人民反對及質疑。

這項新律法已在2013年10月22日正式在憲報上公布,並從2014年5月1日起分階段實行,使汶萊成為東南亞首個推行伊刑法(俗稱斷肢法)國家。

1996年已提出

現年67歲的博基亞,早在1996年首次指示推行伊斯蘭律法,但遲至17年後才列入憲報,並宣布6個月後分階段推行,如今首階段伊刑法已推行3個月,落實伊刑法已成定局,並非空談。

博基亞在宣布執行這項新律法時說:「我們不期望別人會接受或認可我們所做的,只希望這些人能尊重我們的決定,正如我們尊重他們一樣」,由此顯見以他為首的汶萊政府落實伊刑法的決心。

在伊刑法正式生效前,汶萊宗教局曾在全國各地舉辦系列專題講座,向中學、大學、政府機關、大型企業、武裝部隊、華團及外國駐汶萊外交使節說明伊刑法,澄清網絡謠言,免除人們對伊刑法恐懼。

當局也分發備有英語及馬來語兩個版本的《2013年伊斯蘭刑事法典》(Syariah Penal Code Order 2013),內容詳細闡述伊刑法涵蓋的刑事項目及其刑罰、禁用的伊斯蘭字眼等。

油價低人人以車代步

在汶萊,無論車價、路稅(1500cc轎車僅33.75汶幣或86令吉40仙)、車險、考駕照費用都比大馬便宜,而且油價低至每公升0.53汶幣(約1令吉36仙),所以汶萊人都以車代步,家家戶戶幾乎都有至少三四輛私家車,街上幾乎沒人走路,也難看到腳車、摩哆、巴士、德士等交通工具。

遊客如果不是隨團,要乘搭公交到各景點並不方便,因為路上川行的公共巴士很少;德士須電召,但德士費不便宜;腳車則是一些外勞的代步工具,摩哆多數是派報員或提供速遞服務者在使用,路上並不多見。

分3階段落實伊刑法 影響程度未知

汶萊分三階段落實伊斯蘭刑事法,目前仍在初始階段,對非穆斯林影響有多大,仍是未知數。

汶萊政府自2014年5月1日起,分階段推行伊斯蘭刑事法,第一階段為期半年,第二階段為期1年,第三階段預計在2015年底實行,屆時將全面落實伊刑法,包括涉及處死的刑罰。

在汶萊執業多年的俞慶在律師(71歲)指出,落實伊刑法是汶萊蘇丹陛下聖諭(Titah),不容質疑,也不能公開談論,但國人可以在當局舉行有關伊刑法的對話會時,提出意見。

他說,在執法及實際運作上,伊刑法會帶來什麼影響,仍有待觀察,畢竟伊刑法才推行不久,法庭也沒有相關判例可供參考。

他指出,以往伊斯蘭律法(Syariah Law)只處理涉及穆斯林的家庭婚姻、遺產分配、喝酒犯法、齋戒月未禁食等輕微刑法,但現在推行的伊斯蘭刑事法(Syariah Penal Code)涵蓋面卻更廣。

不明朗情況引爭議

「伊刑法是否只施行在穆斯林身上,目前還不清楚,這當中有一些不明朗的地方,可能在實行時引起爭議,尤其是當穆斯林及非穆斯林同時涉及某宗案件時。」

他舉例,假設一名華人與一名穆斯林「勾結」,請印尼人進行偷搶等非法勾當,結果印尼人被捉,揪出幕後老闆,造成兩人被控上庭,一個坐牢幾個月,另一個被砍手,其中一方是否會覺得不公平?

他說,普通刑事法與伊刑法在舉證方面也不同,如通姦罪之舉證,前者把精液、毛髮列為犯罪證據,後者則注重目擊證人,要求須有4個目擊證人(witness)供證。

非穆斯林犯罪一樣受罰

汶萊伊斯蘭刑事法並非只針對穆斯林,實際上很多罪名都可用來對付非穆斯林!

例如,非穆斯林若在公共場合喝酒,一旦罪成可被罰款不超過8000汶幣(約2萬480令吉),或監禁不超過2年,或兩者兼施。

已婚的非穆斯林如果與穆斯林通姦,一旦獲得4名證人指證,將被擲石頭至死;未婚者可被鞭笞100下及判監1年。

不過,如果非穆斯林的通姦對象是非穆斯林,或非穆斯林在非公共場合飲酒,就不構成罪名,也不必受罰。

根據汶萊宗教事務部提供的資料,伊斯蘭刑事法可施行在穆斯林及非穆斯林身上,但有3項罪行只針對穆斯林,即:無故缺席週五祈禱、未婚穆斯林女子離開父母或監護人、穆斯林把孩子送交給非穆斯林。

汶萊當局宣導伊刑法時,強調嚴刑峻法能阻遏罪案發生,直到負面評語排山倒海而來,才轉換語氣說伊刑法舉證特別謹慎,除非嫌犯自己認罪,否則不輕易入罪,並強調伊刑法不會動不動就鞭打、截肢、砸石等。

發現媒體錯誤詮釋

相關單位須速澄清

面對國際輿論壓力,汶萊蘇丹雖堅持落實伊斯蘭刑事法,卻提醒相關單位一旦發現媒體錯誤詮釋伊刑法,必須快速回應、做出澄清,不能置之不理。

汶萊蘇丹博基亞今年5月5日出席宗教理事會時諭令,負責宗教事務的相關單位必須迅速而正確地回答媒體提問,解除公眾疑惑,澄清有關伊刑法的錯誤訊息。

他說,若不即時糾正及澄清,將造成公眾混淆,引起生氣、不滿、害怕或憎恨等種種反應;若發現媒體報導錯誤,絕不能置之不理,或反應遲緩。

他舉例,伊刑法實施後,竟有人爭論沒包頭遮臉是否會受罰,實際上伊刑法沒提到服裝,只提到「不雅行為」。如果一個人穿著底褲在市中心蹓躂,跟一個穿著傳統服裝卻未戴頭巾的人相比,哪一個才算「行為不雅」?

「媒體也報導汶萊政府禁止非穆斯林使用19個伊斯蘭專用名詞,包括Masjid(清真寺)、Mufti(伊斯蘭法律專家)等,但若一名非穆斯林說『我要去參觀奧瑪阿里清真寺(Masjid)或我要去見Mufti』,這情況難道有錯?」

新招牌華文字幾絕跡

汶萊商店招牌有個特色,即招牌上一定少不了斗大的爪夷文。爪夷文字體須佔據招牌面積的一半,而且須在招牌最上面、最顯著部位。另一半面積可選擇放英文、馬來文,但任何其他字體都不得大過爪夷文,由此顯見汶萊政府把伊斯蘭化政策落實到各層面,幾乎無孔不入的地步。

早期招牌上還可看到華文字,但隨著汶萊政府近年來實施更嚴格的伊化政策,新招牌的華文字幾乎已絕跡,只有還沿用舊招牌的商店,仍保留附有「方塊字」的廣告牌。

有專賣市集輕易買到 禁養豬華人可吃豬肉

汶萊雖已禁止養豬,但當地華人仍可吃豬肉,不論是叉燒、燒肉、 豬腳醋、肉粽或肉骨茶,一般華人愛吃的豬肉美食,在汶萊都吃得到,並沒有「絕跡」。

瀏覽網上旅遊指南,通常會出現這樣的字眼:「在汶萊境內吃不到豬肉,更要避談豬與豬肉的問題」;但實際上,汶萊政府並未禁止非穆斯林吃豬肉,當地要買到豬肉也非難事。

汶萊首都有一個專賣豬肉的市集,叫「林亞秀豬肉市集」,東主謝登洲(68歲)來自砂拉越林夢,在汶萊生活59年,娶妻生子,現在是汶萊的「豬肉大亨」。

他強調,汶萊蘇丹其實很開明,沒有剝奪非穆斯林的飲食自由。在汶萊賣豬肉、吃豬肉,不必偷偷摸摸。

以妻子名設豬肉市集

謝登洲娶汶萊人做老婆,更以妻子林亞秀名字,在首都一處較偏僻的地方設立豬肉市集,每天大清早從砂拉越林夢引進生豬售賣。市集裡還設有餐室,售賣各式豬肉美食及道地小吃。

該市集雖地處偏僻,但華人要買豬肉很方便,也很集中,不論是三層肉、肉骨、排骨、腰肉、腿肉、豬血、大骨、豬肚及內臟等,應有盡有,而且是當天現宰現賣,非常新鮮。

「林亞秀豬肉市集」前身本來就是售賣豬肉市集,全盛時期至少有12至16個豬肉檔集中在該處營業,後來政府一度禁賣豬肉,該市集也跟著空置。

謝登洲說,2003年他向政府申請讓這個空置的豬肉市集重新營業,並耗費20多萬汶幣(逾50萬令吉)舖設地磚、重新裝修,規劃出16個攤子,供出租及自用。

他坦言,早期1天可宰殺30至40隻生豬來賣,現在平均每天只售出12至13隻生豬,銷量不比以往理想,但基本上當地華人吃豬肉不受限制,沒有傳言中那麼「可憐」。

被禁前有逾30養豬場

汶萊在1992年禁止養豬之前,當地約有30多間養豬場,飼養的生豬介於百多至千多隻之間。

謝登洲追述,汶萊政府是在1992年4月23日,全面禁止境內養豬,所有養豬場被令關閉。原本開始時還禁賣豬肉,1994年又解禁,限定在一間特設的店面賣豬肉,但養豬場卻從此絕跡。

他說,目前汶萊約剩下6間較大型的店檔售賣生豬肉,另可在一些小檔子買到豬肉。此外,5間華合百貨商場及2間SUPER SAVE百貨公司也有售賣豬肉。

從砂拉越林夢引進

謝登洲說,汶萊的生豬肉主要從砂拉越林夢引進,目前林夢約有3個養豬場,分別飼養2000至3000隻生豬。

其中1個由他經營的養豬場,每個月可出產百多隻生豬。有時供應不足,他還要從古晉引進生豬。

「我有10個工人在林夢宰豬,通常凌晨4時30分開始宰豬,清晨6時運送豬肉過關卡,6時30分運抵汶萊售賣。」

謝登洲擬在汶萊終老

謝登洲目前仍持有大馬國際護照及身分證,卻在汶萊成家立業、落地生根,並打算在汶萊終老。

9歲就離鄉背井,從林夢搬來汶萊伯父家,在汶萊求學及生活,謝登洲讚揚汶萊政府很照顧人民,尤其在教育及醫藥方面,提供很完善福利。

他追述,早年他在汶萊求學時,政府並沒限制華裔學華文,而且上學有膳食津貼:早上10時提供糕餅茶點,中午12時提供午餐,就算在私立學校也有相同福利。

他說,汶萊蘇丹愛民如子,只要是汶萊公民,不論土著或非土著都一視同仁,讓他們免費受教育,成績好就保送出國,而且大學生每月還有零用錢拿。

「即使是持有紅登記的永久居民,只要年屆60歲,在汶萊住過30年或以上(經移民局證實),也可獲每月250汶幣(約640令吉)樂齡人士津貼。」

美食碩莪糊入口順滑

來到汶萊,當地人一定介紹道地美食「碩莪糊」(Ambuyat),這是用碩莪(sagu)磨成粉,再煮成漿的糊狀食物,吃時須以竹籤捲起,再蘸上由酸桔、辣椒及榴槤製成的醬料,然後不經咀嚼直接吞下,入口順滑。

一般餐室會讓顧客選配上煎魚、炒菜、切片紅蘿蔔、牛肉醬等小菜,吃起來風味十足,但這道美食至少須兩個人一起吃,如果單獨享用就嫌份量太多。

禁止宣揚他教 限設宗教團體 僅一間受承認華人神廟

華人遷居汶萊歷史久遠,「獨」留一間神廟屹立百年見證歷史。

汶萊憲法雖允許非穆斯林享有信仰自由,卻禁止宣揚伊斯蘭以外的其他宗教,並限制其他宗教團體成立,所以全汶萊迄今只保留一間受政府承認的華人神廟。

歷經96年風霜的汶萊騰雲殿,是華裔先賢在當地拓荒開埠的最佳見證。

位於汶萊首府斯市的騰雲殿,建築物巍峨堂皇、古色古香,多年來靠善信捐款及添油錢收入維持至今,迄今歷久不衰,香火鼎盛。

騰雲殿董事長蔡天仁(60歲)告訴《中國報》,汶萊政府未限制華人信仰本身宗教,除了供道教徒及佛教徒膜拜的騰雲殿,還保留一間天主教堂及一間基督教堂,讓非穆斯林在精神上有所寄託。

「汶萊還有其他住家式神壇及佛堂,但僅有騰雲殿擁有社團註冊,受政府承認,成為汶萊最具代表性的華人傳統信仰膜拜場所。」

具代表性膜拜場所

他說,騰雲殿供奉廣澤尊王、玄天上帝、關聖帝君、保生大帝、李府哪吒三太子、註生娘娘及福德正神,每年慶祝7次神誕,其中農曆八月廿二的廣澤尊王聖誕千秋最為熱鬧。

「我們每年申請在廟前公演酬神戲都未受阻,今年農曆八月十五至廿六為期12天的神誕慶典,我們在5月中提前申請,已獲批准。當局未限制演出時間,通常公演至午夜12時也沒問題。」

蔡天仁指出,神誕慶典儀式跟一般神廟無異,有清醮、補運、過平安橋、點光明燈、供善信祈請生意符、平安紅龜粿、向神明借「生意錢」等,甚至供品上可擺放豬頭、燒肉都沒問題。

他說,早期許多華人住在「水上人家」,每逢神誕慶典都會湧往該廟,人潮擁擠;現在很多華人往外發展,或搬到較遠地區,人潮已減少,但神誕慶典還是一樣熱鬧。

Astro接收器到處可見

汶萊處處可見Astro接收器!

大馬Astro衛星電視,覆蓋率擴大到汶萊,當地人付費安裝接收器,照樣可收看Astro各頻道節目,大馬人即使到汶萊旅行或工作,也不怕錯過自己愛看的Astro節目!

據悉,汶萊Kristal Astro從2000年1月24日開始運作,當時僅有23個頻道,目前通過簽購配套,已可收看逾百個衛星電視節目。

當地人說,也有人從大馬偷運Astro解碼器到汶萊違法使用,可收看的節目包括大馬國營電視台節目。

政府撥地設華人義山

汶萊政府撥出14英畝地段設立「峇拉克斯華人福壽山」,提供足夠殯葬地,讓當地華人免除「葬者無其地」的煩惱。

「峇拉克斯華人福壽山」由騰雲殿董事會負責管理,董事長蔡天仁說,政府已先後撥出各5英畝及9英畝地段,充作華人義山用途。之前兩片舊義山地段,也是政府獻地,而且全部無須繳地稅。

他說,騰雲殿目前每月開銷約4000汶幣(約1萬240令吉),其中義山開銷約1000汶幣(約2560令吉),騰雲殿開銷約2500汶幣(約6400令吉)。

義山目前未設骨灰閣,本來打算建焚化爐,但因一些問題暫時押後。

他指出,騰雲殿曾附設名為「群聲音樂社」的南音團體,1960年該殿奠安大典,該音樂社曾參與演出,過後一對台灣夫婦曾到來教唱歌仔戲,可惜目前音樂社已青黃不接。

「本殿曾重金禮聘新加坡、台灣、金門及廈門戲劇團,為神誕慶典演酬神戲;每逢中秋節、端午節、農曆新年等傳統節日,董事會也舉辦各項活動,推廣傳統文化習俗。」

二戰期間屹立不搖

五十年代獲當時的汶萊蘇丹獻地及捐獻4萬5000汶幣(約11萬5200令吉),騰雲殿才遷至斯市樟宜路現址建廟,為該廟奠下穩固基礎。

騰雲殿原名「騰雲寺」,舊址位於汶萊河畔,由當時的拿督天猛公石文熟獻地,並由已故建築商曾受記承建,耗費8075汶幣(約2萬672令吉)興建,在1918年6月23日正式落成,並舉行奠安大典。

二戰期間,斯市遭受轟炸,廟宇周遭被夷為平地,只有騰雲寺屹立不搖。1953年因政府徵用土地,在當時丕顯天猛公拿督林德甫及多位鄉賢發動下,成立建委會展開大規模募捐運動,並獲汶萊蘇丹獻地捐款。1958年舊廟拆除,在現址重建,1960年竣工,正式易名騰雲殿。

1960年12月27日舉行奠安大典,由當時英國駐汶萊第一任最高專員懷特爵士主持落成開幕典禮,王仁程主持開啟廟門儀式。

1961年成立第一屆汶萊騰雲殿董事會。董事會本著為神明服務信念,負責處理廟宇大小事務,並管理由政府撥地充作華人墳場的峇拉克斯華人福壽山。

共享經濟成果 汶萊華人安居樂業

在汶萊白手起家的當地華人領袖拿督劉錦國認為,汶萊華人應珍惜政府給予的機會,和諧互助,共享經濟發展成果。

高齡94歲的拿督劉錦國,2004年4月21日獲汶萊蘇丹陛下授予丕顯甲必丹(Pehin Kapitan),相等於「華人宮廷大臣」勛銜,是當地華社最高領袖之一,也是汶萊華人富商。

劉錦國來自金門縣烈嶼鄉,18歲時乘坐「火炭船」從大金門漂洋過海,經廈門、汕頭、香港到新加坡,顛沛流離一段時間才在20歲那年抵達汶萊,投靠僑居汶萊十多年的姐夫,自此在汶萊落地生根,迄今度過七十多個年頭。

劉錦國接受《中國報》專訪時強調,汶萊蘇丹陛下對待人民寬厚,對各族人民一視同仁,不論華人、馬來人都給予機會,讓大家一起在這片土地上大展拳腳。

每週五與華團領袖茶敘

「現在中國崛起,在國際舞台佔有一席之地,海外華人也一樣臉上有光,但華人不論身在何處,應秉持『四海之內皆兄弟』精神,到處與人做朋友,千萬不可自大。」

他指出,所謂「量大福大」,只要氣量大,福氣就大,華人在汶萊安居樂業,不但享有發展機會,也過著安逸生活,政府在各方面照顧週到,又免繳所得稅,華人應該知足才對。

作為汶萊最高華人領袖之一,劉錦國每逢週五下午,都會在汶萊斯巿摩拉路的私邸招待當地華團領袖,一起茶敘交流,藉此瞭解民生民情。

商場取名華和

寓意華族團結

劉錦國早年創業時,就把百貨公司取名「華和」,期許全體華人和睦、互助共處,切莫同根相殘、彼此欺壓傾軋。

1947年,年僅27歲的劉錦國購地建屋,創辦「華和」商場。「華」代表天,「和」代表地,所謂「天時地利人和」,因此「華和」寓意著華人和諧相處之道。

1995年,他的長子劉孝偉與其他兒子,自願出資興建4層高「華和」住宅大廈,不忘貫徹「華和」理念,以「尊天地、崇神明、敬祖先、愛家人」作為設計概念,通過獨特新居建築,展現全家團結、同心協力的「家和萬事興」精神。

「華和」不僅是劉錦國一生奮鬥及用心擦亮的名字,也代表著華人不論身在何處都能適應環境,與其他族群和諧共處的寶貴精神。

4華裔受封丕顯及甲必丹

汶萊目前有4位華人「丕顯」及「丕顯甲必丹」,其中兩位分別擔任部長及國會議員。

除了劉錦國,另一位丕顯甲必丹是國會議員拿督吳景進(人氣偶像吳尊的伯父);另兩位受封「丕顯」的僑領,分別是擔任第二外交及貿易部長的拿督林玉成及馬來奕縣中華總商會會長拿督溫瑞祥。

比丕顯甲必丹更高的爵位是「丕顯天猛公」(Pehin Temenggung),這是華人在汶萊歷史上獲蘇丹御賜的最高頭銜,受封者包括拿督林清注(1905-1993年),他是最早受封丕顯天猛公的華裔僑領之一,曾任汶萊中華中學董事長及斯市中華總商會首任會長。

另一位丕顯天猛公是拿督林德甫(1910-1999年),他曾歷任汶萊中華中學及騰雲殿董事長,也曾發起組織當地中華總商會。林德甫早在1958年就獲老蘇丹奧瑪阿里封賜「丕顯甲必丹」(當地稱此封銜為甲政),獲授權代表政府處理汶萊華人事務。

其他已不在人世的丕顯甲必丹,包括王文邦(1882-1940年)及方文汀(1927-2001年)。

以農報國締企業神話

因感念汶萊政府的寬厚政策,劉錦國立志「以農報國」,善用汶萊豐富資源,從農業領域到百貨行業,逐步開創龐大企業王國。

初到汶萊時,劉錦國在姐夫的小商店工作不到兩年,就毅然辭去工作,開始創業生涯。他起初以19汶幣(約48令吉64仙)購得一輛腳車,騎腳車買賣香蕉、魚蝦、米及蔬菜。

二戰期間,他受邀經營農場,管理印尼工人,將生產農作售給日軍,或在市場販賣;光復後的1947年,以160汶幣(約409令吉60仙)買下慕拉路一片5畝荒地,親自開墾建屋,並配合友族協助,申請得營業執照,創辦「華和」商店,開始亦農亦商的歲月。

他購買的地段,過後獲得汶萊政府發給永久地契,開始聘請1名印尼工人及3名本地工人,協助農耕事業。

1956年響應政府農業多元發展政策,他向汶萊政府貸款1萬汶幣(約2萬5600令吉),購買犁地機械,並聘請11名員工,大力擴展農事。

經過幾十年拼搏,劉錦國的企業王國在賢內助林桂英及兒女協助下,不斷擴展壯大,發展至今已有9家百貨商場(華和百貨)及12家現代化農場。

只有蜆殼油站

汶萊是石油王國,因政府提供燃油津貼,其汽油及柴油售價逾20年保持不變,在東協國家中屬於最便宜的一個。

在汶萊,無鉛汽油(Ron97)價格為每公升汶幣53仙(約1令吉36仙),無鉛汽油(Ron92)則為每公升汶幣51.9仙(約1令吉33仙),柴油每公升僅汶幣31仙(馬幣約79仙)。

蜆殼石油(SHELL)是汶萊政府唯一石油夥伴,所以汶萊只能找到蜆殼油站,其他石油公司別想在汶萊分一杯羹。由於油站不多,每逢繁忙時間,當地油站總是大排長龍,但因為不是自助添油,車主可以舒服坐在車內等人服務。

大馬公民到汶萊發展 打工仔變老闆闖一片天

面積比新加坡大9倍的汶萊,工商業活動雖不比新加坡蓬勃,但早期到汶萊發展的大馬公民,經過努力打拚配合良好機遇,不少人從打工仔變老闆,在異地闖出自己的一片天!

來自柔佛州峇株巴轄的林載發(63歲)就是很好例子。他在汶萊奮鬥32年,今天仍持著綠卡(工作準證),卻在汶萊建立起自己的飲食王國,擁有一家中餐館及一家清真餐館。

林載發接受《中國報》專訪時指出,1982年他單槍匹馬到汶萊一家百貨公司打工,半年後升任經理,跟著就把妻子、3歲大的女兒及1歲半的兒子帶到汶萊定居。

他說,在百貨公司工作前後10年,有了一點本錢後,他跟4名朋友合股開設中餐館,直到10年前才轉為獨資經營。1993年,他與友人再合股開設另一家清真餐館。

他指出,初到汶萊人生地不熟,他靠努力打拚,從打工仔到自己當老闆,都是一步一腳印,憑著刻苦耐勞精神,逐步建立自己的事業,紮穩基礎。

林載發育有1男3女,最小的兩名女兒在汶萊出世,所有孩子從小在汶萊受教育,過後分別負笈澳洲及新加坡考取大學學位。

建立事業紮穩基礎

目前3名兒女在新加坡工作,幼女林保釧(28歲)最近則從新加坡返回汶萊創業,開設咖啡廳,準備在汶萊大展拳腳。

林載發認為,汶萊是一片「機會之土」(Land of Opportunity),只要勤奮努力、認真打拚,做生意講究信用(信用是最大的本錢),就能在汶萊開創一番事業。

「我自己貧窮出身,知道錢難賺,所以從以前打工到現在做老闆,一直都很努力,365天沒有一天休息,從無到有走到今天。」

林載發:大馬多元種族

落實伊刑法不合理

林載發認為,大馬國情與汶萊不同,三大種族向來和睦共處,若實施伊斯蘭刑事法,將使種族關係受影響。

他說,汶萊是君主國家,蘇丹陛下本身也是首相,擁有完全的行政權力,而且立法會議所有成員都由蘇丹任命;反觀大馬是奉行民主制度的多元種族國家,落實伊刑法並不合理。

他指出,雖然他在汶萊定居,迄今仍保留大馬公民權,對於大馬政治時局,他一直都很關注,每次大選都回去投票,履行公民義務,從不浪費「手中一票」。

不過,基於汶萊治安良好,生活步伐不那麼緊湊,林載發打算在汶萊終老,過著悠閒退休生活。目前他與妻子正向汶萊當局申請紅登記(永久居民證)。

林載發偶爾仍會回返柔佛峇株巴轄家鄉,但可能早已習慣汶萊的生活模式,回到大馬反而不習慣,回鄉一般不會逗留太久,總覺得在汶萊感覺較自在。

放棄新國高薪工作

小女兒返汶萊創業

林載發的小女兒不因汶萊政府實施伊刑法而卻步,反而放棄新加坡高薪工作,回返汶萊開設咖啡廳創業!

其幼女林保釧(28歲)在新加坡大學就讀3年,畢業後在當地工作3年,從事「產品管理」(product management)工作,去年5月毅然辭職,本來打算另外找工,卻在偶然情況下,萌起創業念頭。

「那時,我在新加坡一家咖啡廳打工四五個月,學習沖泡咖啡及做蛋糕,過後就想開一間富有婆羅洲(Borneo)及熱帶雨林風味的咖啡廳,做自己喜歡做的事。」

她說,由於新加坡市場太競爭,她也不清楚當地情況,就決定回到自己熟悉的出生地,趁年輕打拚一番,反正父親本身在汶萊從事飲食業,而且朋友多數也在汶萊。

「在汶萊蘇丹宣布實施伊刑法之前,我就打算回來汶萊。雖然放棄新加坡高薪工作,卻不覺得可惜,反而希望有朝一日,能把自己開創的品牌帶到國外去。」

她說,汶萊落實伊刑法,外人看來似乎會出現很夸張的變化,但她本身回來汶萊後,感覺生活如常,並未發現任何明顯改變。

MH370事件及伊刑法

影響華人餐館生意

馬航MH370事件加上汶萊實施伊刑法讓遊客卻步,造成汶萊華人餐館生意受影響,讓業者叫苦!

林載發說,馬航發生MH370客機失蹤事件後,其經營的豐滿樓大酒家生意受影響,原本每個月有300至600名中國遊客前來用餐,最近已大幅度減少。

他指出,以往中國遊客會策劃十多天行程,乘坐馬航班機到吉隆坡,再飛往汶萊及沙巴亞庇遊玩,隨著乘搭馬航的中國遊客減少,餐館生意量也跟著減少。

他說,早期餐館可唱卡拉OK,2年前開始條例較嚴,但婚宴3天前向當局申請準證,大致上都會批准,所以出席宴會照樣可高歌。

林載發在汶萊生活32年,積極與當地人融合在一起,他曾任大馬旅汶僑民協會理事,現任第一百貨公司集團顧問,多年來也被委為蘇丹華誕華社慶委會成員。

他坦言,汶萊治安好、車禍少,街上看不到乞丐、街頭賣藝者,而且蘇丹愛民如子,每年華誕都輪流在各縣舉行長達1個月慶典,開齋節更開放皇宮與民同樂,在這裡生活無憂無慮。

伊斯蘭化政策沒夜生活 要喝酒只能到鄰國

汶萊民風樸素,加上政府推行伊斯蘭化政策,當地基本上沒有五光十色的夜生活,卡拉OK、按摩院等夜店活動幾乎銷聲匿跡,要花天酒地、夜夜笙歌只能在家裡,或到鄰近的林夢或美里尋歡作樂。

汶萊政府自90年代初全面禁酒,所有酒吧、酒廊、夜店被令關閉,任何人不得在公共場合喝酒,所有酒店、餐廳及娛樂場所均不售酒,但17歲以上非穆斯林(包括外國遊客)每次入境可免稅攜帶2瓶烈酒及12鑵啤酒。

晚上10時街道冷清

那些在汶萊生活的人,如果想喝酒就要驅車到鄰國買酒,或在那裡喝夠了再回來;最奢侈的娛樂就是看電影,或家人好友坐在一起喝茶聊天。

通常過了晚上10時,街道就冷冷清清,大部分商店都關門打烊。

一名曾開設按摩院的業者告訴《中國報》,2002年他在汶萊斯市開設第一間正宗泰式按摩院,曾聘請8名泰國女郎替顧客按摩,每月營收3萬多汶幣(逾8萬令吉)。

「3年後,我開設第二間按摩院,接著從2006年起,按摩院如雨後春筍般林立,但很多業者因掛羊頭賣狗肉,從事非法勾當,紛紛被當局取締。」

他說,政府近年來嚴格管制按摩院活動,限定按摩院只能男按男、女按女,很多業者受此條例限制,覺得生意難做,紛紛結束營業。

當地華人餐館業者也說,政府雖禁止在公共場合喝酒,但一些顧客仍自己帶酒進來,業者有時也難以阻止,但政府在這方面其實沒有妥協餘地,若要嚴格取締還是難逃其咎,有時只能見機行事。

最近隨著汶萊實施伊斯蘭刑事法後,傳言政府接下來將更嚴格對付公開喝酒的國民,包括向那些出境到鄰國喝酒的國人「追究」責任,依伊刑法條款加以懲治,但是否真的落實,仍有待觀察。

外籍女郎用遊客身分賣淫

嚴刑厲法雖有效打擊不良風氣,但仍有為數不多的外籍女郎,以遊客身分短暫逗留,在汶萊暗操醜業。

汶萊一名德士司機向《中國報》爆料,他曾載過這些提供陪睡的外籍女郎,其中有中國妹,也有菲律賓妹。

他說,由於一般按摩院只營業至晚上9時許,一些有「特別需要」的男士就會電召這些女郎陪睡。

「這些應召女郎,通常以遊客身分,在汶萊逗留2至4星期接客,她們一般不會到酒店服務,而是在外面另覓適當地點陪睡。」

他指出,一晚陪睡8小時,收費分別是中國妹300汶幣(約768令吉)、菲律賓妹350汶幣(約896令吉),若白天陪出遊,價格是每小時50汶幣(約128令吉)左右,並不便宜。

他透露,汶萊雖嚴格禁酒,但有3間由名人開設的酒店仍有賣酒,而且酒店內有吧檯可供喝酒。

不喝酒、不唱K,汶萊還有很多休閒好去處

◆汶萊水鄉(Kampung Ayer)

位於首都斯里巴加灣市的汶萊河上,現存面積2.6平方公里,據說已有逾千年歷史,是世界上最大的傳統水上村落之一,素有「東方威尼斯」美稱。

◆汶萊加東夜市(Gadong Night Market)

要走進當地人生活,到夜市「掃街」是指定動作;位於市中心附近的加東夜市,是晚上閒逛吃東西好去處。還有一些檔位擺賣衣服、蔬菜水果、日常用品等,應有盡有。

◆熱帶雨林/紅樹林

汶萊逾70%土地屬於未開發的熱帶雨林,原始生態資源豐富。但前往國家公園路途遙遠,但不想捨近求遠,可到靠近市中心的汶萊河畔遊船河,參觀紅樹林。

◆蘇丹奧瑪.阿里.賽夫丁清真寺(Masjid Omar Ali Saifuddien)

汶萊雖小,清真寺卻隨處可見,其中這座以汶萊前蘇丹命名的清真寺,融合伊斯蘭及義大利建築風格,外觀富麗堂皇,成為汶萊首都的標誌性建築物。

◆水晶樂園/遮魯東公園(Jerudong Park)

佔地20英畝,耗資13億汶幣(逾33億令吉)建成,是汶萊蘇丹1994年慶祝48歲華誕時,送給全國人民的禮物,以前免費開放給國民玩樂,近年卻變成收費樂園。

這個主題樂園是汶萊首個高科技遊樂場,遊客人數一度達到每天約2000人次。剛翻新的遮魯東公園,甫於2014年5月17日重新開幕。

車主禮讓車禍率低

汶萊是富裕國家,路上行駛的車輛雖多,但車主基本上都有禮讓精神,路上鮮少聽到不耐煩的鳴笛聲,車禍率也不高!

也許是家家戶戶都有能力擁車的關係,汶萊轎車失竊率並不高(也因此車險收費不高)。當地人甚至不必熄掉引擎、不必鎖門,也可以下車一會兒到附近商店買東西,不用擔心車子被駕走。

這種情況在大馬肯定是天方夜譚,但在汶萊卻是見怪不怪的現象,這也證明如果能拉近貧富懸殊,讓國民衣食豐足,肯定有助減低犯罪率,營造安居樂業的快樂天堂。

政府重點扶持土著 華商外資發展受限

汶萊政府近幾年重點扶持土著發展,在政策條例上往往注重伊斯蘭化甚於營造「利商環境」,對人口比率僅佔11%的當地華人衝擊很大,也限制華商在工商領域大展拳腳的機會。

今年3月,美國花旗銀行(Citibank)從汶萊撤資,結束在當地經營長達41年的銀行業務,其他外資銀行如渣打銀行、大華銀行、匯豐銀行也縮小規模,馬來亞銀行更把兩間分行合併為一間,這些據知跟汶萊中央銀行扶持本土銀行、推行伊斯蘭化金融政策有關。

一名要求隱名的汶萊華商認為,政府對外資銀行諸多限制,現在要用土地抵押貸款也不容易,加上汶萊人口本來就有限,外資銀行在拓展業務上面對困難,只好選擇撤資或縮小規模。

「當局為解決失業問題,不斷收緊外地專才的專業準證和勞工配額,但汶萊部分年輕人對工作挑剔,紀律及工作態度不如外地人,工商介面對工人難請困境,莫不叫苦連天。」

政策朝令夕改

他說,當局之前規定聘請本地員工與外勞比率必須保持在7比3,甚至建議向外勞徵收每人480汶幣(約1228令吉80仙)至960汶幣(約2457令吉60仙)人頭稅,這些政策時常朝令夕改,時而放寬、時而收緊,有時甚至可回溯既往(backdated)追算,讓人無所適從。

據瞭解,汶萊蘇丹今年元旦在御詞中提出政府將推行「親商政策」,但很多實施的條例卻出現「落差」,當地一些華商擔心落實伊刑法後會雪上加霜,但礙於沒有政治力量足以扭轉局勢,只能靜觀其變。

受訪華商指出,由於擔心前景受影響,不少汶萊華人,尤其是工程師、律師等專業人士,通常到國外受教育之後,就直接在國外工作,甚至移民。

華人買地置業需政府批准

政府在土地所有權、買賣權嚴厲管制,造成汶萊華人買地置業受限制,不僅買賣土地需要當局批准,就算有錢想買,也未必買得到永久地契土地。

在當地執業的俞慶在律師說,以前地廣人稀、條例不嚴,華人買地不受限制,早期若遇到洋人脫售橡膠園,一次買下千多英畝的土地也不稀奇。

「後來,政府加強管制,一個時期甚至規定只能購買最多5英畝土地,現在能買的面積更少,胥視當局批准多少;就算自己的地要脫售,當局也要審核,甚至要知道買主是誰。」

據知,私人地段主要分為永久地契、有年限的租契地契(Lease Hold)、臨時佔據契約(Temporary Occupation License,TOL)3種;現在能交易的主要是後兩者,至於臨時佔據契約須按年更新,且不可直接轉讓給近親。

汶萊蘇丹議會(His Majesty The Sultan in Council)有權拒絕或批准任何土地申請,而且公民須保留最後一塊地不可脫售,除非聲明放棄申請政府廉價屋。

非公民土地變60年租約

在汶萊,非公民雖不能買土地,但他們到律師樓辦理授權書,向政府辦理存證手續,尚可取得土地建屋或發展,但這個通行半個多世紀的土地轉移方式,卻被當局突然宣布於法無據,必須一律變成60年租約,期滿后土地回歸國有。

為此,當地律師公會提出反對,認為普通法不可回溯既往,更不可干預當事人民事合約,但政府對此既不回應,也不撤回或修改政令。

除限制土地擁有權,汶萊政府也限制華人在特定企業經營權,特別是作為經濟支柱的石油及天然氣行業,華人無法涉足。

當地華人雖以經商為主,但從事的多數是規模較小的工商業活動,如中小型企業、零售與批發業、飲食服務業、雜貨業、食品加工業、小型農場等,但礙於條例限制,難以擴大規模,向工業資本化、國際化、集團化發展。

不過,近幾年,汶萊政府為改變過分依賴石油和天然氣的單一生產模式,開始在工業、農業、漁業、金融、銀行、保險業等領域推行經濟多元化政策,鼓勵外資投入,也為華人提供發展機會,但作用多大仍待觀察。

黃麵包各族都愛

汶萊斯市有一間已有68年歷史的瀛洲茶室,售賣街知巷聞的「黃麵包」,是許多汶萊人(不分種族)吃早餐、喝下午茶的好去處。

瀛洲茶室1946年由汶萊海南會館發起人之一韓瓊元創辦,迄今茶室已擴充至5間店面,每天都高朋滿座。

該茶室售賣的「黃麵包」,屬於現烘現賣,不論是鴛鴦黃麵包、餡料麵包(有花生、牛油、黑豆沙幾種口味)、花生鴛鴦等,都是熱烘烘上桌,配上香濃奶茶或咖啡,三五好友坐在一起閒話家常,堪稱人生一大樂事。

(本文取自中國報《探索汶萊》系列報導)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287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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