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當時,救護員為死者和被告急救,多名警員包圍現場。(檔案照)
苦戀8年,男友仍不肯向家人公開「男男戀」,還攤牌分手說「我不是同志,我要結婚生子」,髮型師央求復合不果,絕望之下3刀砍死摯愛。
今年40歲的被告陳志耀(人名譯音)今早承認誤殺罪,被判坐牢12年。
《聯合晚報》報導,這起男男戀命案發生於去年9月4日清晨7時57分,在宏茂橋地鐵站外的走道上。死者是48歲陳錦雄,生前在銀行當助理副總裁。
被告原本被控謀殺,但因被診斷在案發時患有重鬱症而影響了判斷,而獲減輕至誤殺罪。
案情顯示,同屬馬來西亞籍的被告與死者於2007年在柔佛認識後,開始相戀。在死者要求下,被告移居至新加坡,兩人各有住處,但時常會在彼此的家裡過夜。
死者陳錦雄。(檔案照)
5年後,兩人感情開始生變,導因是被告想公開兩人的情侶關係,但死者卻不願意,也遲遲沒跟家人坦白,被告為此鬧情緒,經常喝酒,也幾次嘗試自殺。
案發當天早上,被告帶著一把刀前去宏茂橋,打算上死者的住家找他,卻在地鐵站外走道上,看見死者迎面而來,對方看到他後,一臉驚恐。被告央求死者別不理睬他,但死者不發一言。
被告不死心,追問死者是否可以在星期天與他見面,但被死者拒絕。
被告這時候感覺到復合無望,決定先殺死者再自盡。他掏出背包裡的刀子,往死者的胸口捅下去,兩刀穿肺,第3刀則砍在死者的背部上。
被告陳志耀誤殺罪名成立。
被告庭上抱頭痛哭,求情稱:「我真的很愛他!」
被告的代表律師陳俊良指出,被告與死者曾於2011年在台灣媽祖廟許下誓約,被告已把對方視為人生伴侶。
被告在他親筆寫的求情信中也指出:「(錦雄)是我最信任的人,也是我人生的另一半,我真的很愛他。」
律師在庭上求情時,被告開始抱頭流淚,當他聞判時也崩潰大哭。
週一早上,被告至少10名來自馬來西亞古晉的親友,包括他的母親也在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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