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都干尼:被看作一般公務員‧「首相可隨時換總檢察長」

陳丹嵐| 2016-09-24| 檢舉

他在會上指出,政府過去多次修改聯邦憲法,方便委任政治人物當總檢察長。

久未露面的阿都干尼在國際法律大會上發表演說後,被人問起他被首相撤職的敏感問題,以幽默的方式回答。

(吉隆坡23日訊)前總檢察長丹斯里阿都干尼指出,由於過去總檢察長職被看作是一般政府公務員,所以也同時受約束於公務員的一般通令(General Order),由首相決定去留。

他表示,總檢察長的職位跟法官甚至是國家總稽查司職不同,因此首相有權力在任何時候將他撤換。

阿都干尼久未露面,今天在2016年馬來西亞國際法律大會受邀擔任其中一個環節的主講人,因而受到與會者和媒體的高度關注,不過,阿都干尼以微笑婉拒記者的圍訪,並聲稱趕時間赴約。

他在會上指出,政府過去多次修改聯邦憲法,方便委任政治人物當總檢察長。

阿都干尼的任期從2002年1月1日至2015年7月25日,過後由丹斯里阿班迪取代。

另一方面,上訴庭主席丹斯里莫哈末勞勿沙里夫過後為2016年馬來西亞國際法律大會主持閉幕時說,該大會在過去3天為586名參與者提供了一個非常好的討論平台,並深入探討許多議題包括國際販賣人口、媒體獨立報道和告密者、媒體擁有權、跨國煙霾、兒童綁架、原住民與性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27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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