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錢不夠用的問題,許多打工仔投身網賣行業兼職,通過 Facebook、Instagram或其他社交平台賺取額外零用錢,但大馬公司委員會(SSM)指出,只要網店開門營運連續30天,即便一張單也未開,還是得註冊業務!
大馬公司委員會總執行長表示,根據商業註冊法令,任何人或公司,只要連續營運30天,無論是否通過傳統管道、有無實體店,即便是網絡生意,都必須向公司委員會進行商業註冊。
SSM 公司委員會已設立一個執法小組,當收到投訴時便會展開徹查及通過谷歌(Google)調查有關網店。該小組每天也會根據手上的公司註冊名單,瀏覽面子書等社交平台隨機抽查進行網賣的帳戶。
一旦發現有網民違例並未註冊,首先會發出勸告信,通常會要求他們在14天內完成註冊。若他們仍然頑固不註冊,就會採取進一步對付行動,最高罰款5萬令吉或2年監禁或兩者兼施;但罰款是首選的方案,SSM 也不想將人提控上庭。
總執行長表示,商業註冊的成本其實非常低,若是根據身份證上個人名字註冊,一年註冊費只需 RM30 及 RM10.60 商業訊息費(包括消費稅)。
若使用帶有 Enterprise、Beauty Care等商號名字(Trade name)註冊,註冊費一年則是 RM60 及 RM10.60 商業訊息費(包括消費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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