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4日訊)聯邦法院駁回馬來前鋒報(馬)公司針對WWW1車牌風波案裁決所提出的上訴申請,這意味著霹靂州前州務大臣拿督斯里尼查將在這項誹謗訴訟中,獲得25萬令吉賠償。
以東馬大法官丹斯里理察馬拉尊為首的聯邦法院三司,駁回該公司的上訴申請。
須繳付萬元堂費
馬來前鋒報(馬)集團是《馬來西亞前鋒報》出版公司,該公司針對高庭宣判尼查在上述誹謗案中勝訴而申請上訴。
聯邦法院另外兩名法官是丹斯里阿末馬洛和丹斯里南利,法院也諭令該公司繳付1萬令吉堂費。
尼查針對《馬來西亞前鋒報》刊登他在推特所發表的柔佛州蘇丹競標WWW 1車牌貼文,入稟誹謗訴訟。
他指出,他於2012年5月28日發表有關貼文,該報章於31日刊登他的貼文。
2013年7月4日,吉隆坡高庭裁決尼查勝訴,並諭令馬來前鋒報(馬)集團賠償25萬令吉。
同年12月6日,上訴庭維持原判,該公司因此向聯邦法院申請上訴。
馬來前鋒報(馬)集團的代表律師是拿督莫哈末哈法里贊,尼查的代表律師是阿斯慕尼。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26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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