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巫統議員「推敲」了很久,終於下結論宣稱一號官員就是元首!她快快去報警....

以民為主| 2016-08-17| 檢舉

這個番薯巫統議員竟然不是一般的番薯,原來是超級大番薯!竟敢下如此腦殘定論!

【巫統議員稱一號官是元首 較後卻刪除爭議留言】

(吉隆坡17日訊)巫統蘭卡威國會議員拿督納華威認為,美國司法部針對一馬發展公司(1MDB)展開的充公資產訴狀中提及的「大馬一號官員」(MO1)應該不是首相,而是國家元首?!

他昨日中午在面子書回應網民時表示,自己根據《聯邦憲法》詮釋得出「大馬一號官員」應該是元首的看法。

不過,他在較後傍晚修改貼文,刪除「根據聯邦憲法,『大馬一號官員』是國家元首」句子。改以「根據聯邦憲法,大馬一號官員不是納吉,他是大馬二號官員,大馬三號官員或大馬四號官員。」取代。

早前,他表示,根據我國的三權分立制度,政府是由三個機構組成,即司法機構的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為首、立法機構是下議院議長班迪卡領導,以及行政機構以首相為領導。這三個機構都向國家元首負責。所以根據聯邦憲法,「大馬一號官員」是國家元首。

他的觀點似乎未獲得網民的認同。一些網民認為,納華威沒有閱讀美國司法部的控狀。

不過,他宣稱,自己是根據聯邦憲法詮釋「大馬一號官員」,不是討論美國司法部提出的「大馬一號官員」。至於美國司法部要如何稱呼則是另一回事。美國司法部訴狀沒提及納吉,證明納吉沒犯錯。

納華威也是馬來亞鐵道公司(KTM)主席。他曾多次因面子書貼文內容引起爭議,比如行動黨主席卡巴星在2014年4月車禍逝世後,張貼卡巴星「若要成立伊斯蘭國,須跨過我屍體」言論,並在較後道歉。

他也曾發表「不願繳付消費稅者搬到月球居住」和「國會議員的薪金不是來自人民,而是政府」言論。

巫統蘭卡威國會議員納瓦威聲稱「一號大馬官員」就是國家元首,引起撻伐。前吉打大臣慕克里茲就要求,納瓦威立即向國家元首道歉。

慕克里茲今午在吉打州議會上開炮,要求納瓦威(Nawawi Ahmad)向國家元首端姑阿都哈林(Tuanku Abdul Halim Mu'adzam Shah)道歉。

端姑阿都哈林也是吉打州蘇丹。

「我呼籲蘭卡威國會議員(納瓦威)立即向國家元首(端姑阿都哈林)道歉。」

「那些不同意(這個要求)的人,就是背叛吉打(蘇丹)。」

慕克里茲的發言引起不少州議員拍桌喊話,其中國陣州議員要求他「勿把政治課題」帶到州議會。

而慕克里茲則回應:「這不是政治課題,這事關尊嚴。」

他稍後發文告要求,納瓦威應向全體大馬人道歉,因其嘗試「哄騙」大馬人,指首相納吉不是「一號官」。

另一方面,前蘭卡威巫統區部婦女組黨員阿妮娜(Anina Saadudin,見圖)今天則針對此事向蘭卡威警局報案,要求當局對付納瓦威。 「我已經要求警方調查(他的)言論,確保作為憲法機構的皇家機構,繼續受眾人敬重。」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22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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