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逼6歲女兒嫁55歲漢.稱家裡可養少一個人
阿富汗一名6歲女孩,日前被父親強迫下嫁55歲男子,藉此換取一頭山羊和食物。
女童目睹父親被捕期間不斷嚎哭。 (圖:摘自視頻)
阿富汗一名6歲女孩,日前被父親強迫下嫁55歲男子,藉此換取一頭山羊和食物。事件揭發後,該名父親與中年漢同被捕,女童父親更遭同村婦女追打,惟他卻堅稱賣女是因他無能力養活家庭,其言論令不少當地人感到震驚。
廣告
與家人居於阿富汗赫拉特省(Herat)奧貝鎮村落的女童蓋芮波(Gharibgol),約個多月前獲父親告之,將要她來交換一頭羊、一袋白米、茶葉、糖及數公升食油,其後她就與同村的中年漢阿卜杜卡里姆(Seyed Abdolkarim)結婚。
婚禮過後,阿卜杜卡里姆把這名「娃娃新娘」帶到古爾省(Ghor)的鄰居家中,並訛稱她是自己的女兒。惟鄰居發現阿卜杜卡里姆晚上將女童脫光光後,遂質問蓋芮波是否其女兒,獲回答指:「不,她是我妻子。她的父親將她給了我。」鄰居把事件告訴朋友,友人即通知當地的女權部門,再由該部門報警。當地醫院檢查後,證實蓋芮波沒有被性侵的跡象。
警方7月31日先拘捕阿卜杜卡里姆,其後再逮捕女童父親,同村的婦女見狀,趁警察帶走女童父親前,追打他和狠狠責罵。過程由一名記者拍下,可見女童目睹父親被捕期間不斷嚎哭。
女童父親事後表示,因為家人極需要食物,才決定將女兒賣給他人,而家中亦可養少一個人。他又堅稱,買下女兒的男子曾發誓,在女兒滿18歲前都不會與她發生性行為。
蓋芮波正與母親現居於安全屋。協助她們的部門表示,將會盡力協助女童與「丈夫」離婚,並確保剝奪父親的監護權。
廣告
根據阿富汗法律,16歲或以上的女性和18歲或以上的男性才可以結婚。聯合國2011年一個調查報告指,當地46.4%的夫婦完婚時,新娘都未滿18歲,不過維權人士指由於鄉郊地方沒有正式結婚儀式,未納入當局數據,故真實數字很可能高得多。(香港明報)
文章來源: 星洲網·2016.08.07
轉載請註明來源:今天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