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作品涉羞辱伊教 警方要召黃明志調查

Tiong W ...| 2016-07-30| 檢舉

新作品涉羞辱伊教 警方要召黃明志調查

(檳城29日訊)創作歌手黃明志與台灣著名樂團「玖壹壹」合作,在檳城取景的新作品《Oh My God》,涉嫌羞辱伊斯蘭教,引起檳州伊斯蘭教非政府組織不滿紛紛向警方投報,警方將近期傳召黃明志等人協助調查。

根據台灣《中時電子報》報導,黃明志最新作品《Oh My God》請來台灣受歡迎團體「玖壹壹」助陣,但該作品還未正式推出,在23日遭網友外流,讓黃明志通過所屬公司呼籲網友將非正式影片下架。

清真寺內唱歌跳舞

在該音樂影片(MV)中,「玖壹壹」3名成員的打扮具有不同宗教及文化元素,分別身穿袈裟、道袍和中東式白袍,至於黃明志本人則打扮得像耶穌,手持十字架。

該MV拍攝地點包括檳州多處古蹟和宗教場所,包括極樂寺、車水路臥佛寺、緬甸佛寺、聖喬治大教堂、丹絨武雅水上清真寺及姓周橋等。

其中黃明志等人在聖喬治大教堂及水上清真寺內唱歌跳舞,4人聚在一起玩牌,同時也在歌曲中數次提及「阿拉」字眼,引起伊斯蘭教非政府組織不滿,認為黃明志等人羞辱伊斯蘭教。

檳州總警長拿督阿都卡法證實,水上清真寺理事會主席於27日,針對該MV在丹絨武雅警局報警。

他說,警方將援引刑事法典第295條文(褻瀆神明及蓄意羞辱他人宗教)調查此案,並將在近期內傳召黃明志等人錄取口供。

東北縣警區主任米奧也表示,今日還有許多非政府組織前來百大年路警局,針對黃明志新作品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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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196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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