戳破一馬公司案,官方論述美國文件解答三筆資金流。

《三分鐘快報》:美國戳破大馬官方論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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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司法部發起充公行動,訴狀抖出大量一馬公司案內情,非但與大馬官方說法相左,甚至解答了公帳會一馬公司報告中,所無法追溯的部分資金去向。
《當今大馬》梳理了136頁的法庭文件,將之對比官方說辭,並嘗試回答公帳會在野黨成員所提及的不明資金流。
(一)420億令吉有沒消失?
當公帳會一馬公司報告出爐後,公帳會主席哈山阿里芬第一時間宣稱,報告證明一馬公司所欠下的420億令吉並沒「消失」,一馬公司資金沒遭挪用。
不過,美國政府的訴狀跟哈山說法不同,而公帳會的五名在野黨成員更列出4道疑問,指總稽查司也無法核實,一馬公司至少70億美元(280億令吉)的資產與匯款。
這些一馬公司的不明資產與匯款包括:
向Good Star有限 公司支付的10億3000萬美元; 向阿爾巴投資PJS有限公司支付的35億1000萬美元,作為「可退還抵押金」丶「終止期權」和「額外保證」; 一馬公司全球投資有限公司的15億6000萬美元投資; 存放在新加坡瑞意銀行價值9億4000萬美元所謂的「單位」;
美國政府上周三所發布的法庭文件,解答了首三個資金去向,而這些挪用資金的過程,分成三個階段。
《當今大馬》接下來將逐一細察首三個資金流的去向。
(二)油田計劃如何流入劉特佐「油田」?
一馬公司在2009與2011年,分兩次向Good Star公司支付總共10億3000萬美元。根據美國訴訟文件,Good Star公司屬劉特佐擁有,而劉特佐利用部分的錢來購買豪宅與噴射機。
早在2009月9月,一馬公司成立後,首宗交易即是與沙地石油國際公司聯手,合資25億美元投入油田計劃,孰料油田的肥水,儘是流入劉特佐的「油田」 。
這一切是如何發生?
美國訴狀揭露,「一號一馬公司領導」、「二號一馬公司領導」等人隱瞞董事局,且誤導銀行,把一馬公司投資的其中7億美元,轉至Good Star公司的瑞士顧資銀行(RBS Coutts)帳戶,並謊稱Good Star屬沙地石油公司所擁有。
美國司法部列舉銀行資料,證實此帳戶為Good Star有限 公司所有,而劉特佐正是其幕後持有者。
這點與公帳會報告指Good Star公司乃是沙地石油國際公司子公司的說法相左。
此外,雖然政府聲稱《砂拉越報告》利用經篡改的文件揭發一馬公司醜聞,而封鎖了該網站,但美國司法部這項揭露,卻與《砂拉越報告》在2015年的爆料不謀而合。
美國文件續指,數名一馬公司領導在兩年後食髓知味,故技重施,趁著一馬公司發行伊斯蘭債券,假聯營公司為幌子,再把3億3000萬美元轉至Good Star公司。綜上所述,劉特佐中飽私囊,總額至少10億3000萬美元。
消失的10億3000萬美元巨款,究竟流向何處?
Good Star公司在2009年與2011年,透過多宗轉帳,分別把3億6800萬美元與3億8900萬美元,匯入美國律師樓Shearman的律師專用帳戶(IOLA)與阿布達比-科威特大馬投資機構(ADKMIC)的瑞意銀行帳戶。
資料顯示,劉特佐在2009年甫獲第一筆資金後,就在一年之內猛砸數千萬美元,用以租憑豪華遊艇與專機,購買珠寶,到拉斯維加斯豪賭,甚至把數百萬美元匯給姐姐劉敏寧。
根據訴狀資料,以下是2009年10月至2010年10月期間,劉特佐部分奢華花費:
凱撒宮酒店與賭場:1200萬美元
拉斯維加斯金沙集團:1340萬美元
陳金隆:1100萬美元
Jet Logic有限公司:400萬美元
Rose Trading(香港珠寶行):308萬美元
劉特佐姐姐(劉敏寧):350萬美元
Y achtzoo(豪華遊艇公司):269萬8000美元
Argent設計有限公司(英國室內設計師) :228萬8000美元
Excel Air:67萬美元
Skyline Private Air:46萬美元
Billyon Air:15萬5000美元
此外,劉特佐也被指在一年之內,在美國紐約與加州比佛利山購置三個房產,還不惜耗費3500萬美元,購買私人豪華飛機。
2011年,劉特佐再囊獲3億3000萬美元,又透過阿布達比-科威特大馬投資機構戶口,添購紐約時代華納中心頂級豪華公寓、美國加州洛杉磯奧里奧爾(Oriole)豪宅,還入股EMI唱片公司,乃至投資電影《華爾街之狼》。
Good Star公司詐騙案,尚有一筆資金流乏人關注。
訴狀揭露,Good Star公司在2011年2月18日與6月10日,分兩次匯入沙地石油國際公司首席執行員達列奧拜(Tarek Obaid)戶口,共計2450萬美元。
「在數天之內,上述款項的2000萬美元,轉移至一個屬於一號大馬官員的戶口。」
訴狀並未追蹤「一號大馬官員」如何使用這筆資金,但這說明早在2011年,「一號大馬官員」即在一馬公司資金流中獲益。
(三)發電廠投資如何變身為《華爾街之狼》?
一馬公司在2012年,托高盛集團發行兩批債券,總值35億美元,以收購獨立發電廠。不過,公帳會在野黨成員指稱,總稽查司無法追溯這筆錢的下落。
美國政府的訴狀指出,部分資金最終流入首相納吉繼子裡扎的紅岩電影公司,用以拍攝電影《華爾街之狼》。
根據訴狀,一馬公司把發行債券所得的其中13億6700萬美元,轉入英屬維京群島的阿爾巴PJS投資有限公司(簡稱阿爾巴BVI)。這筆錢,最終用以償還賭債、購置豪宅,乃至於投資《華爾街之狼》。
阿爾巴BVI乃兩名國際石油投資公司高管所有,與國際石油投資公司(IPIC)子公司阿爾巴PJS投資有限公司名字相似,卻與IPIC毫無關係。
阿爾巴BVI吞下巨款後,把其中11億美元匯入黑石亞洲地產夥伴公司,黑石再把近8億美元轉入4人戶口。
這4人是首相納吉繼子裡扎、「一號大馬官員」、國際石油投資公司(IPIC)前執行董事兼其子公司阿爾巴投資PJS公司前主席卡迪(Khadem Abdulla Al Qubaisi)和前阿爾巴投資PJS公司首席執行員阿末峇達威(Mohamed Ahmed Badawy Al-Husseiny)。
其中,里扎接獲2億3800萬美元後,向劉特佐購下英美豪華房產,與劉特佐、奧斯卡影帝李奧納多(Leonardo DiCaprio)等人在拉斯維加斯豪賭作樂,還用來資助紅岩電影公司,開拍《華爾街之狼》。
訴狀並未說明,阿末峇達威如何使用這筆巨款。但卻詳列卡迪在2014年短短數月內,以近8600萬美元,在紐約與加州比佛利山購入三個房產。
無獨有偶的是,里扎於2014年接受《紐約時報》訪問時,曾否認電影資金涉及大馬公帑,但承認主要金主是阿末峇達威。
(四)敦拉薩國際貿易中心資金流入「一號官」口袋?
今年1月,總檢察長阿班迪言之鑿鑿,鑑定「6億8100萬美元款項」乃「沙地王室毫無條件的捐款」。不過,美國司法部卻揭露,這筆款項並非來自沙地王室,而是Tanore金融機構,其背後持有人,正是陳金隆,即劉特佐生意夥伴。
2013年,一馬公司發行30億美元債券,與阿爾巴PJS公司合作,投資發電廠與房地產,包括以第二任首相拉薩為名的國際貿易中心。
政府甚至發出「支持信」,擔 保這筆債券,但根據美國司法部訴狀,一馬公司獲得債券收益後,並未按計劃行事,把收益投入到阿布達比大馬投資公司(ADMIC),而是把 逾15億美元轉入三家位於加勒比海群島的公司,再把12億6000萬錢轉回Tanore金融機構等。
就在2013年505大選前夕,Tanore金融機構在短短四天之內,分兩次將6億8100萬美元,轉入「一號大馬官員」Ambank戶口。
弔詭的是,「一號大馬官員」只是把6億8100萬美元「袋住先」,在數個月之後將其中6億2001萬715美元,「退還」Tanore金融機構,動機未明。
訴狀並未解釋,「一號大馬官員」尚未退還的6000萬美元,究竟用在何處。
「一號大馬官員」並非這宗交易的唯一受惠者。資金輾轉多時,最終流入劉特佐家族戶口,購入紐約酒店股份,而劉特佐還疑施展「乾坤大挪移」,透過代理競標畫作,再以「禮物」形式送回給他。
美1MDB訴狀,敦馬破解"大馬一號官員"身份?他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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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美國充公行動還沒解開什麼謎團?
根據公帳會在野黨成員所挑起的疑問,美國追回盜竊資產行動並沒提及,一馬公司投資現金變成「投資單位」究竟是什麼,相信是因為這些資金並沒經過美國金融系統所致。
公帳會報告指出,這個「投資單位」也是源自一馬公司與沙地石油國際公司的聯營計劃。
一馬公司在2009年9月為這項計劃投資10億美元。但聯營計劃告吹後,該公司並沒馬上取回資金,反而再貸款沙地石油國際公司8億3000萬美元。
2012年9月,一馬公司終於取回總值23億1800萬美元的資金,並存放在蓋曼群島。
2015年初,一馬公司終於分兩次從蓋曼群島撤出23億1800萬美元。不過,一馬公司卻透過子公司Brazen Sky掌控這些單位,通過新加坡瑞意銀行託管。
去年3月,財政部指稱,一馬公司把從蓋曼群島撤回的11億美元現金存放在新加坡瑞意銀行公司。不過,財政部在同年5月改稱,那只是「資產」,而非現金。
之後,一馬公司又聲稱與財政部出現溝通失誤,聲稱那從來都只是「單位」(units),而非現金。
許多在野黨領袖,乃至前首相馬哈迪都質疑,這筆11億美元現金是否已消失?
這仍是一大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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