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市停車超過2小時將被拖走
(吉隆坡2日訊)聯邦直轄區部與隆市政局將從本月16日起,在吉隆坡中央商業區試跑街邊公共停車位新收費制度,停車費從原本的每小時80仙提高至首一個小時2令吉,並只限時停放2小時,凡逾時停車將遭執法單位鎖車輪或拖走!
聯邦直轄區部部長拿督斯里東姑安南表示,該部決定提高隆市中央商業區(CBD)路邊公共停車位的收費,即首一個小時2令吉,第二個小時3令吉,並限制只能停放2小時。
「停放2個小時後,車主必須離開;我們正在探討以鎖車輪或拖車方式,對付逾時停車者。」
他說,如今的街邊公共停車位,駕駛者只需繳付每小時50仙或80仙,即可停放8至10小時,換言之每日最高停車費大約4至5令吉,收費廉宜。
「我們希望藉著新制度,教育或鼓勵更多人乘搭公共運輸,以減低入城的車流量。」
東姑安南今日出席端姑阿都哈林路隧道提升工程開幕儀式時,如此表示。出席者包括聯邦直轄區部秘書長拿督斯里安南依山、副秘書長拿督莫哈末沙尼、吉隆坡市長拿督斯里阿敏諾丁、執行總監拿督莫哈末沙菲、拿督莫哈末那吉及拿督賽阿芬迪等。
他指出,上述新制度只限在吉隆坡中央商業區落實,並不包括吉隆坡郊外地區,如孟沙、班底、甲洞及金地花園等都不會限時停放。至於十五碑是否落實新制度,他則表示還需要再探討。
「聯邦直轄區部現今已通過這項法令,預計將於本月16日生效。」
根據向隆市政局公關探聽,上述新制度預計將於7月16日試跑,當局大約在8月期間會安裝告示牌,進一步向民眾發出通知。
東姑安南也說,當局如今亦正在提升吉隆坡停車位電子告示板,以即時更新各購物中心停車位數量,方便駕駛者日後依據資訊板,將車停放在鄰近的廣場停車場裡。「提升工作目前進入尾聲階段,預計將於8月完成。」
他希望,通過落實此制度,鼓勵人民多使用公共運輸。「一旦所有公共運輸或設施都完善後,我們才會探討落實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RP)或徵收擁堵費(入城費)的必要。」
估計一天停車費漲至6令吉40仙
隆市政局公共停車位目前每小時收費50仙或80仙,換言之,一天8小時停車的花費介於4令吉或6令吉40仙。
一旦市政局在吉隆坡中央商業區落實新收費制度,單是2個小時的收費,即高達5令吉,等同於目前6至8小時的收費。
據了解,隆市政局公共停車位的收費是以市中心或郊外區分,其中市中心是以每小時80仙計算,而郊外則是每小時收費50仙。
以每小時80仙收費的地區,包括武吉免登、燕美、印度清真寺、茨廠街、半山芭及市中心等。
除了公共停車位,隆市內也設有不少私人停車場,如露天、辦公或商業樓大廈、購物中心及酒店停車場等。
一般上以露天形式,且採用單一入門收費(Per-entry)較為廉宜,最低從5令吉30仙起,直至12令吉不等。
在辦公、商業大樓或購物中心下經營的停車場則多是採用計時制,據觀察發現,如今高樓大廈的停車場每小時收費介於2令吉50仙至5令吉之間,接下來每個小時或每半個小時又徵收不同收費,一天8小時累積下來或達10至60令吉不等。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159885轉載請註明來源:今天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