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七旬老翁被控於今年2月期間非禮一名年僅6歲的女童,今於甲州第一推事庭面控時,認罪不諱,被判坐牢15個月。

(馬六甲31日訊)一名七旬老翁被控於今年2月期間非禮一名年僅6歲的女童,今於甲州第一推事庭面控時,認罪不諱,被判坐牢15個月。
被告是胡仙阿里(72歲),來自柏淡瑪琳。
唆使女童觸摸下體
控狀指被告在2016年2月約下午4時,位於柏淡瑪琳住家唆使一名6歲的女童觸摸其下體,此舉已牴觸刑事法典354(非禮)條文。

在上述條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10年或罰款或鞭笞,或兩者兼施。
本案由副檢察司莎茲瓦妮提控,第一推事庭的推事是阿斯里。
胡仙阿里向推事求情時指他已年邁,加上家中尚有子女,因此,希望法庭能夠予以輕判。
莎茲瓦妮指被告非禮一名年僅6歲的孩童是非常嚴重的事,因此,他建議推事予以被告應有的刑罰,讓被告對自己所犯下的錯誤有所覺悟。
阿斯里指被告的求情皆以自身利益為主,對自己的罪行絲毫沒有悔意,加上以被告的年齡,理應是一名思想成熟,並懂得護幼的長輩。
他說,被告所犯下的罪行有違宗教教義,因此,他決定判被告坐牢15個月,諭令被告在服刑期間靜思己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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