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政快刀 林冠英身家千萬, 保釋金100萬令吉 , 仍要活在「水深火熱」的人民出錢 !? 04/07/2016
檳州首長林冠英以公職身分涉及貪污行為而被提控上庭,其保釋金為100萬令吉。林冠英目前的已曝光身家直逼千萬,「一人做事一人當」,他應為本身所面對的罪狀負責,而不是要他口中正活在「水深火熱」的人民出錢。
林冠英既然承認賣屋給他的前業主彭麗君是其妻子的密友,也知悉彭麗君是Magnificent Emblem Sdn Bhd(MESB)的持有人,卻在彭麗君與州政府有直接公務關係下,仍為自己取得有價之物。無論是「有心」還是「無意」,這是其個人行為惹的禍,理應自己負責在法庭討個清白。
實際上,盤點林冠英的「帳面資產」,就足以應付十倍的保釋金。除了獨立估價師已評估其賓鴻路洋房市價600萬至650萬令吉,他只以280萬令吉買下,可淨賺超過300萬令吉。
林冠英於2013年公布行政議員個人財產時,他的定期存款已從2008年共24萬5千令吉,直到2013年5月5日已增至30萬8千368令吉。
林冠英名下仍有兩間位於馬六甲的店屋還未變賣,其中一間是聯名產業,並於2012年還清了兩間店屋的銀行貸款。這兩間店屋的市價各值約43萬及53萬令吉,總額如今肯定已逾百萬令吉。
林冠英也擁有7家上市公司的股票,總值2萬4千959令吉的信託基金(截至2013年1月31日為準)。
檳州議會3年來兩度調漲議員津貼一百多巴仙,林冠英聲稱月薪1萬4000令吉,從20年前至今不變,但是,身為亞逸布爹州議員,他同時另有1萬1250令吉收入。此外,他也是峇眼國會議員,國會議員津貼每月獲得至少1萬3100令吉的固定津貼。
林冠英擔任檳供水機構董事會主席,也在檳州供水控股公司和檳州發展機構擔任董事會主席,單是後者每年有1萬令吉固定津貼。
這些表面資料,他每月獲得至少5萬令吉固定收入,還不包括其他可申領的額外津貼,每年收入至少60萬令吉,8年收入約500萬令吉,而且房車、司機、汽油、官邸和汽車維修等等,全是公家買單,還有全家每年可用公款出國到歐美豪華游。
其私人開銷當然也不少,一個孩子讀國際學校、3個在澳洲上大學,其生活並不是人民所知的「平民首長」。
更別忘了,林吉祥和林冠英兩父子曾經在近期的訴訟中,獲得130萬令吉的賠償金。
他們所勝訴的官司包括1.林冠英在2011年12月14日起訴馬來西亞前鋒報誹謗案勝訴,獲判賠償20萬令吉;2.在2015年3月26日起訴土著權威組織(Perkasa)案勝訴獲賠55萬令吉;3.在2015年3月26日起訴新海峽時報勝訴獲賠20萬令吉;4.林吉祥在2015年12月10日起訴前鋒報勝訴獲賠25萬令吉。
這些錢不見得有全捐給黨基金,更沒有分給檳州貧民病戶,但是,林冠英的保釋金由行動黨支付,這一點已是政壇史無前例之舉,行動黨發起「每人10令吉」籌款運動,一天內吸金逾100萬令吉,事後才說是作為黨活動和競選基金,無論在情在理都是荒謬絕倫。
必須一提的是,馬華兩名前交通部長林良實和陳廣才,曾在巴生港口自由貿易區一案分別被提控上庭,當時沒有人說是「政治逼害」,而他們同樣被諭令交保100萬令吉,也不曾要馬華或人民出錢。
摘錄自Crystal Ang 面子書 Gan Kong V 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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