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右元首決定圖從1MDB案脫身」.敦馬指納吉濫權

陳丹嵐| 2016-07-01| 檢舉

前首相敦馬哈迪指出,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濫用聯邦憲法所賦予的特權「過分」的左右了國家元首的決定,除了革除前副首相丹斯里慕尤丁的職位外,更全權掌控一切執法及司法機構,意圖讓自己在一馬發展公司(1MDB)弊案中全身而退。

(吉隆坡1日訊)前首相敦馬哈迪指出,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濫用聯邦憲法所賦予的特權「過分」的左右了國家元首的決定,除了革除前副首相丹斯里慕尤丁的職位外,更全權掌控一切執法及司法機構,意圖讓自己在一馬發展公司(1MDB)弊案中全身而退。

納吉是於6月13日針對馬哈迪及另兩造起訴他行為失當入稟答辯書說,他沒有濫用職權謀取任何私利,並否認本身干預或幕後操縱任何執法機構及政府部門針對一馬發展公司所展開的調查。

不過,馬哈迪昨日針對納吉所入稟的答辯書反駁說,內閣成員、總檢察長、警方、大馬反貪污委員會和大馬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MCMC)表面上看起來像各司其職,不過,貴為首相,納吉獲賦予特權就委任內閣成員、總檢察長、大馬反貪委會主席等事項給予國家元首「建議」,而有關建議「將」獲得國家元首所接納。

影響巫統最高理會決定

同時,納吉也可通過相關部門的部長全面掌控警方及大馬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間接或直接的利用本身的特權及地位來影響、削弱、玷污任何涉及調查一馬發展公司弊案的機構,以及調查流入其私人銀行戶頭的26億令吉及4千200萬令吉。

馬哈迪舉例,納吉曾在6月1日對所有內閣成員下最後通牒,而副首相兼內政部長拿督斯里阿末扎希也曾於6月4日公開表示,任何質疑納吉就一馬發展公司弊案所作出決定的內閣成員必須呈辭。

此外,他說,納吉也利用本身的職權來影響巫統最高理事會的決定,開除了慕尤丁及阿妮娜,以達到殺雞儆猴的目的。

他強調,從納吉過去一系列的決定,已明顯犯下了行為失當的錯誤。

列舉首相4大過失

馬哈迪是於3月23日連同兩名遭巫統開除黨籍的拿督斯里凱魯丁和阿妮娜,入稟高庭起訴納吉擔任公職人員卻行為失當,以及違反受託人責任,3人要求26億令吉的懲戒性賠償,和4千200萬令吉的加重性賠償。

有關訴狀將納吉列為唯一答辯人,並列舉首相4大過失,包括開除慕尤丁等人、干預執法機構調查、恐嚇本地媒體及下達出國禁令。

( 吉隆坡1日訊)前首相敦馬哈迪指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意圖在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弊案中全身而退,因此濫用聯邦憲法所賦予的特權「過分"的左右國家元首的決定,除了革除前副首相丹斯里慕尤丁的職位,更全權掌控一切執法及司法機構。

馬哈迪是於昨日針對納吉被他和兩造起訴行為失當而入稟的答辯書內容,作出駁斥。

「過分"左右國家元首決定納吉於6月13日入稟的答辯書中,宣稱他沒有濫用職權謀取任何私利,同時否認干預或幕後操縱任何執法機構及政府部門針對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所展開的調查。

不過,馬哈迪反駁說,內閣成員、總檢察長、警方、反貪污委員會和馬來西亞通訊與多媒體委員會(MCMC)表面看似各司其職,但貴為首相的納吉,獲賦予特權就委任內閣成員、總檢察長、反貪委會主席等事項給予國家元首「建議",而有關建議「將"獲得國家元首所接納。

他說,納吉也可以通過相關部門的部長全面掌控警方及通訊與多媒體委員會,利用本身特權及地位進行間接或直接的影響、削弱、沾污任何涉及調查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弊案的機構,以及調查流入其私人銀行戶頭的26億令吉及4200萬令吉。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154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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