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交通燈前或車龍中司機拿著手機也罰款 !
(吉隆坡27日訊)鑒於駕駛時候,開車使用手機的情況愈來愈猖獗,交警將向當局建議,提高現有的300令吉罰款。
全國警察交通調查及執法部總監拿督阿希爾說,警方非常重視開車使用手機的問題,因為這對道路安全構成巨大風險。
他說,因此,即使在交通燈前等候或受困在交通阻塞中,只要司機拿著手機,也會被交警發罰單。
他指出,司機雙手應該是放在駕駛盤上,集中精神來駕駛,不可拿著手機。車輛行駛時,司 機應該是眼看前方,而不是看著手機的熒幕。
他說,開車使用手機,瞬間可導致車禍,鑒此,交警無時無刻都在注意這類司機。
他勸告駕駛人士,如果情況緊急需要使用手機,應該把車停在安全地點或停車場,而不是邊開車邊使用手機。
對於目前實施的300令吉罰款,阿希爾指出,交警將向當局建議提高罰款,因為此舉可阻遏違規者。
他說,這是交警的建議,惟受到公眾的強力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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