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馬來西亞詆毀皇室是怎麼樣的體驗,就讓19歲的馬來西亞青年來告訴你吧。
這名青年叫慕哈末阿米魯阿茲旺(Muhammad Amirul Azwan Mohd Shakri),來自馬來西亞吉蘭丹州。因為在Facebook上留言詆毀柔佛王室,昨天被馬來西亞法庭判處1年監禁。
他被指控今年3月到4月間,使用Facebook帳號「MiyoCastelo」在另一個Facebook帳號「TRW TrollStory」下留言,詆毀柔佛王室,傷害和干擾了其他使用者。
阿米魯在留言中詆毀蘇丹王室。
阿米魯在Facebook上辱罵JDT即柔佛達魯達格敬球隊(所有者為柔佛王儲東姑依斯邁)「JDT都是豬」。考慮到馬來西亞主體民族都是穆斯林,罵別人是豬是相當嚴重的。
他因此違反了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條,面臨最高罰款5萬令吉(約合17,000新元)或監禁1年。
阿米魯出庭時並沒有律師或者家人陪同。在庭上,他向法官求情,表示他是家中長子,需要打散工以供養四個弟弟妹妹的學費,並且承諾絕對不會再犯,希望法官能夠給他一個機會。
法官則在判決前向他詢問是否有支付罰款的能力,阿米魯表示自己沒錢。於是法官判處他1年監禁。阿米魯立刻慌了神,表示願意繳付罰款,但法官表示木已成舟,為時已晚。阿米魯立刻癱倒在被告席上。
不過,柔佛王室似乎對此並不在意。柔佛王儲東姑依斯邁(Tunku Ismail)最近就曾經表示:「我誠懇地請求警方不要逮捕那些說我和我家人壞話的人。我想和這些人面對面好好談一談,一對一。」
柔佛王室
在馬來西亞,詆毀各州王室成員一般會以煽動罪起訴。不過實際法律操作中,適用的條款可能會不一樣。
阿米魯這樣的在網上發布侮辱言論的一般都會適用通訊及多媒體法令。而今年3月14日,馬來西亞一名40歲的美術設計師就因為向柔佛蘇丹車隊比中指而被判處4個月監禁,適用的法律條文就是刑法第509條侮辱他人。
在其他國家,侮辱王室成員可能會面臨更嚴重的刑罰,其中比較出名的就是泰國。2015年8月,一名泰國導遊因為在Facebook上發布詆毀泰國國王蒲美蓬的言論,被泰國法庭判處30年監禁。
連國王的親家,王儲前妻的父母都因為冒犯泰國國王,被判兩年半監禁。而在沙特,侮辱王室成員的罪名最高可以判處死刑。
所以,小編友情提醒大家,在這些國家,東西不可以亂吃,話也不能亂說,一不小心,警察就找上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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