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母親為保5歲兒子性命犧牲自己給車撞死!5歲兒子雖然保住了性命但是傷勢非常嚴重!撞人後司機想逃去……

CJ| 2016-06-07| 檢舉

(亞羅士打5日訊) 母愛的偉大!中年婦女牽著5歲兒子越過繁忙車道時,眼見一輛轎車快速駛來,情急下及時把兒子推開,自己不幸當場遭煞車不及的轎車撞死,兒子則身受重傷。

由於當時屬於繁忙路段時間,大多數的人都趕著去上班,路上的車輛較多。死者當時要趕著越過馬路到對面的巴士站等巴士,結果怎料到一輛車已飛快的速度飛撲向正在你越過馬路的死者兒子。死者以自己的肉體來保護兒子,死者被強,大的衝力撞擊後,頭殼猛撞像汽車大境,反彈跌向馬路。事發後司機想逃跑,不過被好心的路人當場攔截,才沒有讓他得逞。

這起死亡車禍是於周日上午8時30分,在吉打港口直落哥再路段發生,6歲女童事後也右腿受傷,送院救治。

死者莎麗雅(42歲)來自印尼,與本地丈夫莫哈末嘉里爾育有一名6歲女兒諾莎菲雅(即傷者)。

據悉,當時母女倆是從吉打港口住家乘搭巴士,欲往吉港口路直羅哥再出席一場齋戒月前夕餐會,豈料,正當為母者牽著女兒越過馬路時,一輛轎車突然飛駛而來,不幸遭一輛從吉打港口朝米都市中心方向的轎車撞及,母親見況不妙,趕緊把女兒推開,結果、女兒逃過死劫,自己卻被車撞死。死者因頭部重創,當場喪命現場

死者遺體已被送往蘇丹娜峇希雅中央醫院剖驗。其5歲兒子則仍在醫院急救。

哥打士打縣警區主任羅茲證實此案,38歲肇禍司機事後已向警方報案,警方將援引陸路交通法令第41(1)條文(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調查此案。

他說,根據司機口供,當時其轎車是從吉打港口方向駛來,未料,途經事發地點,死者突然越過馬路,導致他閃避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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