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N最新條例 父母需一起為孩子報生,若父親缺席 孩子就跟母親的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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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馬來西亞國民登記局(JPN)最新條例,若孩子的父親無法親臨國民登記局為孩子辦理報生紙,孩子將無法隨父姓,必須從母姓。 國民登記局官員表示,過去有不少人投訴不明不白的就成為他人的父親,因此國民登記局才規定孩子報生時,必須父親和母親同時出席報生。
倘若父親真的無法為新生兒辦理報生程序,母親必須在辦理孩子報生時,攜帶孩子父親的正本和副本大馬卡、結婚正本證書、母親本身的正副本大馬卡和一名親戚的宣誓書。 若一名母親在丈夫缺席下或資料不齊全,母親可以先向國民登記局登記孩子資料,並空著孩子父親資料一欄,一旦父親方便親臨國民登記局時再補上,這樣能避免遲報生被罰款的問題。
根據馬來西亞國民登記局(JPN)最新條例:
1)當為孩子辦理報生紙,父母都必須出席
2)若孩子的父親無法親臨國民登記局為孩子辦理報生紙,孩子將無法隨父姓
3)倘若父親真的無法為新生兒辦理報生,母親必須在辦理孩子報生時攜帶的文件:
a) 孩子父親的正本和副本大馬卡
b) 結婚正本證書
c) 母親本身的正副本大馬卡
d) 一名親戚的宣誓書
若一名母親在丈夫缺席下或資料不齊全,母親可以先向國民登記局登記孩子資料,並空著孩子父親資料一欄,一旦父親方便親臨國民登記局時再補上,這樣能避免遲報生被罰款的問題。
國民登記局官員表示,為了避免有人不明不白的就成為他人的父親,因此國民登記局才規定孩子報生時,必須父親和母親同時出席報生。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108960轉載請註明來源:今天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