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可敏通過其代表律師告訴法庭,倪可敏明白這張照片是當時人在中國的首相在獲悉霹靂州蘇丹阿茲蘭莎駕崩後,開會討論要如何安排回國行程。倪可敏對誤解及斷章起義這張照片「感到最深的遺憾」,表示願意撤回有關照片的評論以及類似的內容,並在法庭宣判的7天裡,在其面子書上刊登相關啟事。首相夫婦的代表律師莫哈末哈法里占姆指出,鑒於答辯人已經誠懇的表達了最深的遺憾,起訴人因此接受答辯人的聲明。
在這宗案件里,納吉表示這些含有冒犯意味的詞語暗示,他把權力渡讓給太太,不適合領導馬來西亞政府。羅斯瑪在其起訴書里表示,這些詞語暗示她濫用權力,並在政府的行政體系有利益。

對此庭外和解,納吉的一些支持者認為首相夫婦不應該接受倪可敏的道歉。相反的,他們認為首相夫婦應該追究到底,給予倪可敏一個狠狠的教訓。這不無道理。許多對納吉不利的傳言,在網上流傳,被許多人當作是事實。倪可敏等的網絡宣傳戰略,就是盡其所能醜化政敵(嬉笑怒罵、「大義凜然」等),要是沒有面對當事人通過法律途徑制止,就當作是「條條大路通羅馬」。
不管怎麼樣,納吉作為一國政府的首相,可能清楚的知道,作為一個公眾人物,他及他的家人無可避免的要面對輿論的檢視的事實—即使這些檢視包括了各式各樣的謊言、半真半假的言論,甚至是惡毒的指控。我們甚至可以說,要是納吉真的要錢,起訴那些發表、傳達具誹謗言論的人士,可以說是「袋袋平安」。因此,接受倪可敏的庭外合解,看來是為了向其批評者傳達批評應該有禮有節、有理有據的訊息。
是否會「洗心革面」 令人懷疑
倪可敏的面子書有43萬多個追隨者。他在面子書上載的照片與貼文,有不可忽視的影響力。這次倪可敏為意有所指羅斯瑪是「實權首相」表示「最深」的歉意,明顯的是為了避開法律的制裁。但他是否會因此「洗心革面」,還是令人懷疑的。
像倪可敏這樣較年輕的行動黨議員,向來標榜「敢怒敢言」,敢敢使用各種手法批評一國政府之首。只要有關當事人沒有理會這些批評(惡意的批評為主),他們就會繼續使用相同的手法。不明就理的追隨者,以「沒有採取法律行動就證明指控不假」的邏輯,偏聽偏信。與此同時,要是有關當事人採取行動,會被指控為「濫用」法律程序,同樣會獲得不少追隨者的認同。一句話,這些政客橫說豎說都有理。
但是,法律訴訟與製造公共輿論是兩碼事。對簿公堂,雙方都要提供證據,不是道聽途說。我們都知道,納吉夫婦除了起訴倪可敏,也起訴公正黨總秘書拉菲茲與行動黨宣傳秘書潘儉偉等。他們在公眾(特別是支持者)面前,針對納吉夫婦講得天花亂墜,仿佛是掌握真理的人;但在法庭面前,拉菲茲及潘儉偉需要證明他們的言論是真實的或者符合公正評論(fair comment)的準繩,不再「敢怒敢言」。
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納吉「適可而止」的對倪可敏追究責任,讓倪可敏失去了一些道德制高點。一些比較明白事理的追隨者會了解到,倪可敏(還有其他納吉的批評者)用盡各種手法,來批評政敵的最終目的,並不是為了追求真理正義,而是狹隘的政治利益。而這狹隘的利益,可以隨時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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